本报讯倘若能够减持国有股,无障碍地实施资本运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就能实现用少量的股权经营大量的资本,进一步提升竞争力。这是中石油总会计师贡华章近日在京透露的。
贡华章指出,中石油现有资本4500亿元,其中持有中油股份公司90%的股权,在保持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如将持股比例降低10%,按目前市值计算可兑现资金约500亿元,以此按
50%绝对控股在国际市场上可收购一个市值为1000亿元的中型石油公司;如将持股比例由90%降到50%,按50%绝对控股则可收购一个市值为4000亿元的大型石油公司,这将大大增强中石油的资本控制规模和范围,达到用少量资本撬动大量资本的目的。如考虑到目前未上市的石油技术服务业实现股份制改造,引入外部投资者,中石油的资本控制规模和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大。
贡华章坦言,实现这一目标深感有难度,因此需要国家在政策和制度上从四方面进行突破。首先,尽管政府在行政管理方面推进了市场化改革,但政府对企业的管理还仍未完全摆脱审批制的框架,投资项目、上市融资、产权转让等一系列企业决策行为都要不同程度发报经政府部门审批。由于烦杂的程度和信息的不对称,延误企业决策、勿失良机在所难免。这与当今企业需要敏锐捕捉信息、快速果断决策、高超运营资本的要求是不相称的。其次,目前国内上市公司能够在资本市场上规范流通的股票,只有少量的流通股,大量的非流通股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不能进入资本市场市场流动,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国有资本的有进有退、产权多元化以及企业收购兼并的进程。第三,目前国内有一定影响和规模的产权交易机构很少,加上管理不规范、市场分割、信息不畅、缺乏有效的中介和评估服务、交易成本成本偏高等原因,使得大量未改制国有企业的产权以及虽改制但未上市的股权交易没有合适、合法的场所,致使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产权和资产处于呆滞状态,无法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不利于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此外,由于国家财力的限制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原因,使得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移交企业办社会以及扭亏无望企业的破产渠道不畅,不利于企业职能的回归和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作者:高露作者单位:经济参考报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12-5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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