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薄继东)
近来,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在拍卖会上被低于每股净资产值出售已不是新鲜事了,但黑化股份(600179)发布的公告还是令人震惊。
该股昨日刊登的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称,上海金轮橡胶轮胎有限公司日前参与了公开
竞买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买卖的黑化股份国有法人股1130万股,并以总价款907.9776万元竞买成功。
记者发现这笔价款折到每股仅0.804元,而该股的三季度报告则显示,其目前的每股净资产值有2.453元。由此推算,该部分国有股的折价出售幅度高达67.2%,无疑刷新了两市国有股的贱卖之最。更有甚者,上海金轮橡胶同时披露,该公司已将其前两次拍来的530万股黑化股份的社会法人股质押给了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宁波慈溪支行具体负责此次质押贷款的胡先生向记者透露,银行共放出了1200万元的贷款,当时该笔贷款是参照黑化股份每股净资产值打了大约8折之后放出的。不过,胡先生同时强调,除了质押之外,该行还要求上海金轮的母公司金轮橡胶集团公司出面担保。他透露,金轮橡胶集团拥有20多亿的资产,银行方面主要是看在集团公司给出了部分担保的份上才放了款。当记者提醒胡先生说,上海金轮拍卖来的国有股的持股成本可能只有0.8元/股时,胡先生表示:“我们也了解过相关的拍卖情况,银行方面做得还是很谨慎的,第一笔款仅放了600万元,直到金轮集团出面担保,才又放了600万元。”
记者致电上海金轮,有关负责人回忆说:“前两次拍来的530万股股份的成交价格大约也就是1元左右。”他说:“当初由于公司的持股数量没能达到黑化股份总股本的5%,所以我们没有公告。”
黑化股份的证券事务代表张连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没有参与拍卖,至于为什么会以那么低的价位成交,我们也不清楚。我们也觉得成交价格不应偏离每股净资产值过大。”当记者提问说,第二大股东将拍来的股份马上就转手质押给了银行,对公司的发展是否不利时,张先生说:“由于其持股数量与第一大股东相去甚远,因此目前看影响还不大。”
资料显示,上海金轮的第一大股东为金轮集团公司(控股70%),第二大股东为宁波星星实业公司(控股30%);而宁波星星的第一大股东又为金轮集团公司(控股90%),金轮集团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自然人陆汉振(控股32.13%)。因此,上海金轮的实际控制人是陆汉振。
有关市场人士评论说,私人老板更懂得理财,将拍卖与质押联系起来会带来什么样的好处,他们比我们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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