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5月23日,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国家高技术绿色材料发展中心合作对新士达公司及森莱公司进行重组的议案》,并授权经营班子办理签署合同、减资、吸收合并、增资和更名等具体事宜。详细内容请参阅2003年5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目前,中山市新士达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士达公司)与中山森莱高技术公司(以下简称森莱公司)的重组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由本公司收回新士达公司闲置的厂房及部分设备帐面净额2723万元,其帐面净资产由原来的4391万元减至1668万元,且于2003年10月27日完成注册资本减资手续。
2、绿色材料中心和先毅分别以现金455万元和360万元购入本公司的极板车间、配电房和部分土地使用权。
3、新士达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至4500万元。本公司以新士达公司注册资本出资1668万元,加上本公司新建的综合楼、第25栋及供配电工程资产作价出资762万元,再加上应收森莱公司的部分债权出资180万元,共出资2610万元,占58%股权;绿色材料中心以动力电池专有技术协议作价出资1075万元,以受让本公司的厂房资产出资455万元,共出资1530万元,占34%股权;新士达公司主要经营者先毅以受让本公司的厂房资产出资360万元,占8%股权。
4、新士达公司以接收全额资产、承担除去本公司已转作出资的180万元债务外的其他相等债权债务方式吸收合并森莱公司(新士达公司未承担的债务、费用和损失由森莱公司股东按原投资比例承担)。
到2003年12月2日,新士达公司取得了中山市工商局重新核发的增资和合并后的营业执照。
5、新士达公司现正办理更名为“中山中炬森莱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炬森莱公司)”的手续,预计于2004年1月完成。
本次新能源企业的重组是本公司整合资源,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本公司通过回收原投入到新士达公司的闲置物业,用于招商引资及物业租赁,将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产生新的效益。目前该部分物业已全部满租。而重组后的中炬森莱公司预计三年内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将每年递增25%~30%,且动力电池作为重组后的中炬森莱公司的战略项目,随着电动汽车的推广,动力电池必将成为本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4日
备查文件:
1、中山市成诺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中成会字(2003)第310004号)
2、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龙源智博评报字〖2002〗第B-1024号、〖2003〗第B-147号、第B-148号、第B-150号)
3、《中山市新士达电池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中山森莱高技术公司股东会决议》,及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合并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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