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商(600280)公司董事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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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 03:1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百货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12月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连云港市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百大”)股权的议案,子公司董事会决议以每股人民币2.80元的价格分
连云港市百货大楼始建于1951年,地处市中心繁华地段,是连云港最大的商业企业。于1996年9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1428万元,其中:国家股10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63%,职工股34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37%。2002年9月30日进行了“二次改制”,由国有控股企业改为经营层持大股,全员参股的民营企业,注册资本仍为1428万元,其中:经营层856.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职工持股57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连百大”占地面积9199.60平方米,总建筑36000平方米,经营面积23000平方米。 “连百大”经营范围为:烟酒副食、百货、洗涤化妆品、服装、工艺玩具、五金化工、交通器材、摩托车、大小家电、鞋帽、针纺织品、珠宝黄金制品、文化现代办公用品、运动保健器材、通讯设备、广告制作发布、柜台房屋租赁、餐饮等。 截止2003年11月30日,“连百大”的总资产6344.74万元;股东权益-392.9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19.30万元;净利润-246.54万元(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子公司董事会认为:受让连云港市百货大楼股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通过资产购并、重组等方式,对省内及其他地区商业优质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商业连锁化经营。子公司有能力控制“连百大”的重大决策和经营方向,并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