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京报》发表声明向读者致歉,原因是它没有及时准确地向广大市民传达北京市群众网上评议政府活动何时结束的信息。同时它说明了出现失误的原因在于市督查考核办拒绝接受其采访,并对此表示遗憾。这件事情值得我们思考一番。
与很多读者一样,我最初也是从《新京报》上得知有关北京市政府部门网上测评的消息。我在19日登录“首都之窗”网站时发现,尽管活动已经开始9天了,但是参与测评的人还
不多,与随后的十多天相比更是相去甚远。可能有关部门会说一项活动的开展总有高潮和低谷,但《新京报》等媒体的报道所起的宣传作用无疑功不可没。由此可见,《新京报》没有进一步得到及时准确的消息确实不合情理,而且市督查考核办的解释也确实无法叫人信服。报社只是想了解活动何时结束,难道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还要经过层层批准才可以对外宣布吗?广大读者的知情权难道就如此的若不禁风?
《新京报》列出不满意率较高部门的名单也绝不会是想使有关部门难堪。毕竟,批评意见与“不信任案”还有很大不同。单从调查结果来看,少有几家单位的满意率能超过50%,这确实叫人失望。但在我看来,这些部门接下来应该做的,不是采用一些立竿见影的做法使得对自己的评价结果有大幅改观,而是踏踏实实地办一些实事。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就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切实的整改,将群众的批评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而与媒体进行更好的合作,更能提高办事的效率。以《新京报》为例,前些日子发起读者为交通拥堵的问题出谋划策,现在又主动开通“群众意见热线”,替老百姓转达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都是一些很有意义的尝试。
所以,政府应该充分利用媒体的影响力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宣传,但不能指望媒体只报喜而不报忧。同样的道理,一家真正有责任感的媒体也应该做好忠实的记录。我想,政府部门与媒体只有心平气和,才能通力合作,而只有通力合作,才能更大程度上代表大众的利益。耿言(北京学生)(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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