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建军报道 岁尾将至,有着1000多万外来工的广东如何保证务工者领到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记者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东正积极推行工资垫付制度,以解决企业欠薪。当欠薪情况发生后,由欠薪企业的主管单位、场地或设备出租方先垫付工人工资,然后再追究经营者的责任。对于欠薪情况比较普遍的建筑业,则做了更详细的规定:包工头欠薪并逃匿的,由发包方先垫付工资;欠薪严重的,降低建筑公司的资质;如果因欠薪引发大面积停工、罢工、突发事件的,在网上公布黑名单,欠薪的建筑公司再也不许
进入建筑工地。
广西 若无工资保障 先遭一票否决
本报讯记者童政 周骁骏报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建设厅日前联合作出硬性规定:建筑行业企业如果没有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在参与招投标时将遭遇“一票否决”。
两部门要求,建筑行业企业在广西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投标书中必须包括3项内容:如实反映以前的工资支付情况,注明是否拖欠工资;承诺及时并足额存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一旦出现拖欠工资情况,可由建设主管部门从保障金中先予划支。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也必须承诺一旦出现拖欠工程款导致建筑企业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时,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从其预交的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建筑企业中标后,占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不得再退回企业,直接转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西安 为民工讨工钱 可减免诉讼费
本报讯记者张毅 通讯员张小乙报道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出台多项规定,从立案、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帮助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根据规定,全市各级法院立案庭在收到农民工有关索要拖欠工资的诉讼状或者口头起诉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优先立案,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同时,立案庭应在当日内将案件移交审判庭,审判人员要优先开庭审理。对于经济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的民工,可书面申请,也可口头请求,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及时为其办理减、缓、免诉讼费。一审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应适用简易程序,并由审判人员专人独任审判,从立案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30日。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及时先予支付农民工工资。对于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等,法院还可以责令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先行支付或先予裁定限期支付。作者: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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