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非流通股股东未表态 全流通只是一厢情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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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 05:43 新京报 | ||
●“最近分析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的讲话,对所有投资者一视同仁,很可能就是没有补偿” ●现在很难找到双赢的方案,因为双方的利益平衡点落差太大,落差越大越不容易找到大家都认可的方案。 ●全流通涉及到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双方的利益,二者不可或缺。让双方地位平等,共同探讨双赢模式十分重要。 记者:盛岚 黄利明 乔晓会 各方学者和市场人士对全流通和国有股减持的讨论越来越热烈,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实行全流通和国有股减持问题上,非流通股股东其实并没有表态,当前的讨论有一厢情愿之嫌。受访对象多数持一种相对悲观的论调,认为很难找到双方认同的双赢方案。 补偿只是一厢情愿? “回顾一下这几年关于国有股全流通的大讨论,几乎没有偏离过补偿、怎么补偿,以什么方式补偿,补偿多少的问题。”民族证券的资深分析师徐一钉告诉记者,而这些都说明市场所讨论的都是一个声音,就是要求对流通股股东进行补偿。徐一钉进一步说,“最近分析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的讲话,对所有投资者一视同仁,很可能就是没有补偿。” 徐的分析不免让人吃惊。11月11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并购重组国际高峰论坛”上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表示,无论是减持还是流通,基本的出发点应该对所有投资者一视同仁,给予保护。当时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李的讲话从某种程度上回应了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三天前的表态。11月8日,尚福林发表谈话时表示,“在解决如股权分置,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不流通等对市场影响重大、涉及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发展。”从有关分析人士的角度看,李荣融似乎并不同意尚福林的观点,至少是站在国有资产持有者的角度,立场与尚福林保护公众投资者的观点相悖。 “谁说达成共识了?根本就没有达成共识”。当记者说到大家似乎对非流通股股东让利于流通股股东达成共识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这样反问记者。张说,“达成共识应该是当事双方都同意,现在只是非流通股股东一厢情愿。”张认为,现在讨论这个问题最积极的是券商和一些学者,而非流通股股东并没有表态。张同样引述李荣融的话说,李的讲话已经很明白,对所有投资者一视同仁,就是在让利这一问题上,最大的非流通股股东不同意。 分析师徐一钉也提到,李融容说大家都怕吃亏,没人不想占便宜。言外之意就是国资委也不同意在全流通问题上做出大的让步。徐说:“给流通股股东补偿没有办法计算,有些股票中间已经几易其手,那些法人股是不是也要给呢?将来外资进来,是不是外资也要补偿?问题很复杂。假如一个大股东进来,使公司资产质量提高,你还让他补偿,这就很不合理。” 张文魁认为,当前市场的很多讨论和传言大部分是没有根据的,都是非流通股股东一厢情愿,自编自演的,可信度并不高。张还同时指出,现在说话的都是流通股股东,而非流通股股东并没表态,现在流通股股东的情绪太高涨和激动,而非流通股股东并不想刺激他们。 的确,在记者就全流通问题向用友软件董事长、大股东王文京采访时,王文京就以这个问题很敏感,最近一直都忙于公司业务,没有仔细研究过这一问题为由婉拒了记者。 双赢方案难找? 两大政府机构似乎在代表各自的阵营进行博弈,也使全流通问题放在了一个各方矛盾的焦点,而解决全流通问题就要牵涉到国有股减持。张文魁认为,全流通和国有股减持都不会很快实行,也不会割裂开认为哪一个会更快,因为两个问题是有密切联系的,是绞在一起的。李荣融在讲话中也谈到,当前并没有找到各方所接受的方案。 解决全流通问题的难点在于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没有利益的平衡点,对能否找到双赢的方案似乎也存在很大的分歧,民族证券的徐一钉认为,现在很难找到双赢的方案,因为双方的利益平衡点落差太大,落差越大越不容易找到大家都认可的方案。 著名股份制专家、中国证券市场研究中心高级顾问、首都经贸大学刘纪鹏教授却并不认为双赢的方案难找。刘认为,两类股东存在共同协商解决全流通问题的基础。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双方在非流通股转为可流通时,利用流通所释放出的巨大价值,实现双向补偿。因为流通本身是有价值的,通过流通释放出来的价值来弥补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双方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做出让步造成的损失,以求得双赢,使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得到维护的同时,非流通股也由于可流通实现利益不受损。这必须在两类股东平等协商的前提下实现双赢式全流通。由于全流通涉及到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双方利益,二者不可或缺。因此,让双方地位平等,共同探讨双赢模式十分重要。 刘说,现在是需要上边来制定总体的一个原则,而具体的需要每一家公司的双方股东具体协商,协商时可以引入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分类投票机制。由于两类股东利益不同,简单地按股份公司无类别投票机制,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无法在同股同权的基础上得到保护。因此,对同一双赢全流通模式,必须由同一上市公司的两类股东各50%以上投票权通过。这是由中国股市特殊实情所决定的。对不实行全流通的公司可以用限制其融资等方式给其施加一定的压力。 在这一点,张文魁的观点似乎也与刘的方案相左,张认为很难找到双赢的方案,至少现在还没有。让公司的具体股东去协商是行不通的,在流通股股东内部都很难达成一致的意见,好多事情是不能通过投票解决的,这样的方法也缺乏必要的法律基础。张还同时表示,协商看起来很好,关键是具体到公司很难使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全流通就无法实行,就还会无限制的搁置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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