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中,“黑洞”是阳光照不进的地方。社会公共财产运动中,一切公众监督的目光抵达不到之处,都可能生成这样的“黑洞”,悄然吞噬掉公共利益。我国的公车使用上,就存在一个不断膨胀的如是“黑洞”。今年“两会”上政协代表们曾指出:全国公车年耗资3000亿元,成为财政不堪重负的大包袱;某些地方公车的公务公用、干部私用、司机私用各占1/3;社会轿车每万公里运输成本为8000多元,而党政机关的却高达数万元。很难理清,这是多少年治而不愈、越演越烈的顽疾了。公车“黑洞”膨胀的历史,不仅说明近水楼台者的自律
靠不住,更说明许多他律的制度形同虚设、苍白如纸。为什么?有人从制度的“硬”度及处罚“严”度上找原因,比如,意大利锡耶纳市市长布赞卡因妻子搭乘其公务专车最终被法院以“侵吞公款”罪判刑6个月(初判2年零1个月)一事,就有观者呼吁专门立法,听起来不错,但问题是有必要吗?而且,对我国数百万辆公车的行迹,怎能做到实时跟踪?何况,真要做到形影不离,成本将会多大?事情的关键,是公车使用的公开度、透明度,也就是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落实得如何,不谈这点,再“硬”再“严”的制度都不免会成为摆设。循此思路,以制度灭公车“黑洞”难不难、操作是不是要高技巧?
成都市金牛区荷化池街道办事处给了个答案,很简单———将车型、牌照号、使用人、行驶里程、油耗、停车费、洗车费等在一个公示栏按月公布,此举立竿见影,每车全年费用从1.7万元降至1万元(12月2日《成都日报》)。不久前见到,德国人行之有效的公车管理制度中,就有如是内容(9月23日《国际先驱导报》)。作为公共财产,公众有权知道公车信息(不止使用,还有购买、保有等),与此对应的,是使用者有公开公车信息的义务,而公示方便易行,且效果显著,道理不言自明。也许不少人能回想起,今年河南濮阳市一些党政官员弄虚作假争当劳模,就倒在了公示关前。什么事,只要摆到阳光下面,“黑洞”自然无从生成,公车公示若成为制度要素,私用现象必然收敛。因此,看到一些十分复杂的公车改革方案偏偏绕过公众知情权时,有充分理由怀疑它是既得利益者为维护私利做出的表面文章,连彻底消灭公车的“货币化补贴”方案也难脱嫌———公车,你坐你的,把信息公开,让公众来判断你是不是为了公务、有没有出格,不就行了。所以,这个不起眼的街道办的做法启示意义不小,这就是:一、包括公示在内的一切信息公开制度是遏制公车私用的撒手锏;二、一切欲行公车私用者会千方百计阻断信息公开制度的形成。公车是公共财产的一种,超越公车具象,论公共财产,便是政务公开与否、公开度问题。祝俊初(四川教师)(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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