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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
03年12月1日下午2时在上海明城花苑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人,代表股份132,732,6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0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经本次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修改为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并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
(一)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3名或3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修改为
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五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三人。
同意108,702,733股,反对24,000,400股,弃权29,41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81.90%。
(二)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建明同志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32,732,345股,反对10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99%。
2、选举韩旭东同志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08,702,333股,反对24,000,500股,弃权29,51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81.90%。
3、选举王可澄同志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32,702,933股,反对100股,弃权29,31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98%。
4、选举兰宝石同志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08,702,333股,反对500股,弃权29,51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7%。
5、选举熊俊同志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08,702,233股,反对600股,弃权29,51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97%。
6、选举张晓明同志为公司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8,702,333股,反对24,000,500股,弃权29,71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81.90%。
7、选举孙凯同志为公司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8,702,333股,反对24,000,500股,弃权29,71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81.90%。
8、选举万国华同志为公司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8,702,333股,反对24,000,500股,弃权29,71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81.90%。
9、否决了关于选举徐勇同志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票200股,反对选举票24,000,500股,弃权选举票200股。反对选举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99%。
(三)审议通过了选举李光云同志为公司本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选举李光云同志为公司本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08,702,233股,反对24,000,500股,弃权29,81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81.90%。
(四)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200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聘任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108,702,133股,反对24,000,800股,弃权29,71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81.9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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