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农业产业化的迅速发展,订单农业应运而生。据山东省有关部门统计,2001年全省主要农作物订单面积达到2000万亩,其中粮食订单1000多万亩;订单金额110亿元以上,带动农户1500万户,总的发展趋势是好的。但这几年订单农业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合同违约率高,农民利益得不到保障,致使农民有时拿到订单也心里没底,一些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也多有抱怨,企业和农户的利益有时都得不到保障。原因在哪里?怎么解决?
在山东,目前的订单农业组织形式主要有:
“加工企业+农户”。如山东诸城外贸集团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企业负责引进、开发和提供肉鸡大棚饲养技术、疾病防疫防治技术、新雏鸡品种,对养鸡户实行种苗、饲料、防疫、收购到户的“四到户”服务和种苗赊销、饲料赊销、防疫药品赊销的“三赊销”服务。农户则按时、按质、按量向集团交售肉用成鸡,带动本地和周边农户100多万户。
“粮棉收购企业+农户”。如山东阳信县粮食与农业部门联合成立了专用小麦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部门(县农业局)负责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技术指导,粮食部门(县粮食局)负责与农民签订收购合同,单收单储,顺价销售。近几年,全县35多万亩专用小麦全部实现订单生产与销售,农民平均每亩增收60元。
“农业科研单位+农户”。山东省规模最大的生物技术成果转化中心————莱芜市农科所,为了对甘薯、马铃薯、生姜等进行脱毒快繁推广,与农民签订良种繁育合同,实行专业村持证生产,有偿使用原种等方式,保证薯种的纯度。农科所对繁育的良种按保护价包购包销。
“专业批发市场+农户”。如寿光市蔬菜专业批发中心与农户签订蔬菜购销合同,带动蔬菜基地50多万亩。加工运销实体1.7万个及28万农民。
“中介组织+农户”。中介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与研究会、专业技术经济协会等)与农民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依托中介组织发展订单农业。如山东省巨野棉花集团以设在乡镇的棉花加工厂为依托,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棉花生产合作社,与农民签订棉花购销合同。
“会议与网络订单模式”。通过农产品交易会、网上信息等方式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
但是近几年,订单农业出现合同违约率高等问题。
合同违约中,龙头企业和农户均有发生。龙头企业违约有三种情况:一是农产品加工、运销企业以市场价格变化、资金不足为由,拖延甚至拒收农产品。二是龙头企业在农产品质量标准、等级等方面提出不合理要求,压级压价,有意损害农民利益。还有是近几年令农民头疼的假龙头企业、骗子公司,兜售假农资,签订假订单坑害农民。
农户违约现象也很严重。有两种情况:一是农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标准而违约;二是因不能或不愿完成合同规定的数量标准违约。
从表面上看,“龙头企业+农户”的模式是“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而实际上企业和农户都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合同双方违约成本低,监督履约成本高。当众多农户违约时,龙头企业不可能一个一个起诉农户;当龙头企业违约时,单个农户起诉企业要回的补偿还不一定比费用成本高,农户一般放弃起诉。
怎么办?记者采访了对订单农业有独到见解的山东农业大学教授周衍平。他认为,订单农业要在制度创新上突破,目前可供借鉴选择的思路有三:
一、引入期权理论中的卖权机制,在订单合同中为农民提供卖权(随行就市、保底收购),完善订单农业。
二、按高于市场价格10%—20%的契约价格收购农产品,但对所收购农产品有严格的质量要求。
三、按利润分成。借助于国外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必须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构造“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三层经营组织模式。这种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户的监督和约束,也节约了签约、执行和监督成本。
文/本报记者 谢文哲作者:谢文哲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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