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域扩大
从12月1日起允许外资银行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济南、福州、成都、重庆,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增加到13个。在这以前,已经开放了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广州、珠海、青岛、南京、武汉9个城市。
二、业务放宽
从12月1日起允许符合法定条件的外资银行在上述已经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里,向各类中国企业提供各种人民币服务。在这以前,外资银行只能在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向外资企业、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提供人民币的服务。
三、门槛降低
银监会决定将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最高一档的要求,从6亿元人民币下降到5亿元人民币,将第五档原来的4亿元人民币下降到3亿元人民币,并且将在华注册的独资银行、合资银行的运营资金的要求,从原来6个档次压缩成3个档次,并且分别降低要求到1亿元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和3亿元人民币,一共3个档次,把6个档次简化为3个档次,并且相应降低了要求。对所有的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程序将进一步简化。据此,银监会正在抓紧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将尽快发布实施。
四、入股银行比例提高
作为深化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银监会欢迎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按照自愿的和商业的原则,参与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组和改造。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决定,将单个的外资机构入股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比例由原来规定的15%提高到20%,如果外资投资的总量占比低于25%的,被入股的国内金融机构的性质和所有业务范围不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单个的入股比例原来最高不得超过15%,现在提高到最高可以达到20%。结合在一起,外资投资到中国的金融机构里面的股份,只要低于25%的,这个金融机构的性质和它现在从事的业务范围不发生任何变化。银监会将根据上述精神,马上修订和颁布相关的法规。
五、汽车金融进入实操
为了履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规范汽车消费信贷业务,银监会最近相继颁布实施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这将对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目前,银监会已经正式收到并且正式受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3家公司提出的申请。这标志着汽车金融业的开放和相关公司的设立已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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