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付原)
中国2/3的出口产品正遭受他国反倾销措施的实质性阻碍,而且2016年以前,这一阻力将不会消失。在昨天举行的WTO事务主题报告会上,WTO前总干事、副总干事和上海WTO的专家提出了中国加入WTO后的又一“软肋”:中国该如何面对2016年以前不会消失的为期15年的“歧视性待遇”。
据悉,根据我国加入WTO时作出的承诺,在2016年以前,中国的出口产品都会被WTO成员方视为“非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据此,进口方确立我国出口产品是否存在倾销行为时,就可以参照第三国同类产品的价格。这一承诺的直接结果是,进口方可以灵活地选择替代国以判定我国产品是否存在低价倾销。有生产商解释,“这就像用邻居的工资来判断自家收入够不够用。”
我国从2001年加入WTO以来,已成为WTO成员国中遭受反倾销控诉最多的国家。2001年,中国遭遇国外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数量占当年全球案件的15%,而2002年则上升至17%,被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案件为36起,列全球首位。同时,被诉商品几乎涉及中国出口商品的所有类别,甚至很多拳头产品如陶瓷制品、铜版纸被完全逐出进口国市场。
WTO前副总干事罗德里克斯昨天接受采访时表示,在“非市场经济待遇”的前提下,中国的企业家应该和政府加强合作,联手面对他国的倾销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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