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登记制度
记者赖镇生广州报道 日前记者从广东省新闻办获悉,广东将改革市场准入制度,放宽企业市场准入条件,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据悉,广东省现行登记注册管理制度是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许多缺陷和弊端逐渐显
现出来,表现为市场准入门槛过高,审批项目繁多,手续复杂,不利于经济发展,还有的作法有悖于WTO原则。广东省工商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注册改革势在必行。”
企业登记证明工作作为确认市场主体资格的第一道关口,如何依法把准市场准入条件,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也关系到国家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
今年9月,广东省政府批准了《关于改革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主要内容首先是,精简前置审批项目。目前广东省前置审批项目仍有170多项,为进一步给企业“松绑”,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广东地方性法规规定的103项企业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外,其他审批项目原则上不作为前置审批项目。
其次,率先试行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登记制度。凡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经营项目需前置审批而暂未取得批准文件的,经企业申请,可暂核发经营范围为“筹办”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因故停止经营,而要求保留企业法人资格、取消经营资格的,可予办理,原经营范围予以删除,改核“仅供清理本企业债权债务使用”。因此对照西方“商事登记”形成的相关规定也正在起草。
第三,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对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允许注册资本分期缴纳;科技型私营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可为3万元;自然人投资兴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不受注册资本限制;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注册资本降至3000万元以上。放宽投资领域、企业对外投资比例、科技成果作价出资比例;放宽企业名称登记的条件、个体工商户变更为私营企业的登记条件,开放新兴行业的登记;放宽经营范围核定。
第四,加大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扶持力度。
据悉,在此次改革中,还特别强调简化登记手续,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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