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30日讯 记者苏民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棉花市场和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棉花市场和质量管理,切实做好新棉收购和销售工作。
今年我国棉花因灾减产,但总产量仍与上年基本持平,再加上适当增加进口,棉花供
给还是有保障的。
《通知》要求,各地要引导棉花经营企业,正确判断形势,警惕市场风险,不要盲目高价收购。各地要引导农民及时出售采摘的籽棉;各类棉花经营企业,要及时销售,不得囤积居奇;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继续严格执行贷款“双限”政策,同时要加强棉花贷款的期限管理;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也要注意防范信贷风险;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棉花市场的监督,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和无收购加工资格非法经营棉花的行为;各级供销社要督促棉花企业积极销售棉花。
《通知》要求,各级质量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棉花质量监督,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各地要认真贯彻去年五部委发布的《避免在棉花采摘、交售、加工过程中混入异性纤维的暂行规定》。
《通知》强调,各地不得采取设卡、上路检查等手段阻碍棉花流通。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地区封锁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棉花运销过程中各种乱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减轻纺织企业和棉花经营企业的不合理负担。
各地要做好本地区棉花加工企业的合理布局和规划工作,从即日起暂停棉花收购加工资格审查认定工作。作者:苏民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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