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明起国资委中央企业开始实行年薪制,平均年薪25万。昨天,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法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博士后、国资委经济研究中心赵晓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暂行办法》标志着国资委开始以出资人的身份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业绩考核,也为中央企业负责人年薪制的推广提
供了依据。
赵晓分析,《暂行办法》属于多指标考核。据了解,新出台的考核办法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考核的指标主要包括:年度基本指标和任期基本指标,其中年度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任期指标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和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这四项指标是:利润总额、资产增值率(净利润/净资产)、流动资产周转率、销售成本/销售收入的比率。其中,利润和资产增值率这两项指标是主要考核指标,分别占总分值的四成和三成。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局长李寿生介绍说,在近五个多月的时间里,先后对189家中央企业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六易其稿,最终形成了今天的考核办法。这些考核指标可以说集中反映了出资人最关心的问题。
他认为,这套考核办法最大的特点就是与奖惩紧密挂钩。如果负责人完成经营目标,可拿到年度薪酬奖励和任期中长期激励;如果目标完成不了,就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扣减或延期薪酬,甚至对其不再任命、续聘。
在考核对象中,国资委所考核的不仅是中央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还有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会计师,甚至还包括纪委书记。
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