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局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局2003年11月26日召开第28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1、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王英特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事项尚未正式向银行提交申请,亦未签订正式担保合同)。
2、同意本公司以自有存单(人民币11,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城东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该担保事项尚未正式向银行提交申请,亦未签订正式担保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海王英特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0%的股权。该公司系从事基因工程药物和制品研发与生产的高新科技生物工程制药企业。经审计,截止2002年12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907万元,负债总额为1,179万元,净资产为7,729万元;200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2,866万元,净利润为182万元。
2、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与间接合并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该公司系从事药品、保健品生产与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为海产品系列的保健滋补食品及饮料、海洋药物原料、制剂、药物片剂、胶襄剂、冲剂、冻干粉针剂、注射用水等。经审计,截止2002年12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5,525万元,负债总额为51,931万元,净资产为33,593万元;200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37,214万元,净利润为7,077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尚未正式向银行提出担保申请,亦未正式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海王英特龙及海王药业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较好,且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为支持该两公司生产,提高其经营规模及盈利能力,公司董事局同意本公司为该两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如若上述两项担保事项获银行批准,本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将为人民币73,500万元(其中对外担保金额为30,500万元,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43,000万元),届时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占公司净资产的43.49%;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二、备查文件
1、董事局决议;
2、营业执照;
3、财务报表。
董 事 局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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