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3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一致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为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2003年11月27日至2005年5月25日。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沪南公路1568号5号楼1层 法定代表人:陈淑照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汽车配件、建筑装潢材料、仪器仪表等的销售。截止2003年10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5,445,577.06元,负债总额39,054,873.31元,净资产16,390,703.75元。我公司占该公司90%股份。
3、担保方式、期限
该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2003年11月27日至2005年5月25日。
4、董事会意见
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该笔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5、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累计额为13177.96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无逾期担保。
二、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申请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及保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昆山在有关授信的法律文书上签字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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