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中国银监会颁布《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11月12日发布《办法》实施细则,最近这段时间令人期盼而又激动人心。”通用汽车(GM)中国公司金融消费服务部总监魏德明用美国式的直率,表明了通用对中国汽车信贷市场的渴盼。
在参加“国际汽车金融研讨会”的名义下,上周六,通用、福特、丰田等汽车金融公司的代表们和国内商业银行的代表们坐到了一块,双方各陈己见,相互试探。
但对其背后的巨大利润,魏德明用的却是间接式的表达方式:“在过去的3年中,GM公司近40%~60%的利润源自汽车金融服务,中国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成长中的市场。”
《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创办申报后,筹建时间最长为6个月,通用将于何时介入中国汽车信贷市场?魏明德放了一个烟雾弹:“预计在2004年中期公司可正式开始运作。”
2004年正式“运作”,那“成立”呢?魏明德自然不肯泄露,但新公司的名字却早已取好,名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
美国福特汽车信贷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詹国栋则要爽快得多:“福特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随时都有可能成立。”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纪敏博士指出,从长远趋势看,银行在汽车金融服务领域的竞争力将日渐削弱,而更多地将在融资、支付结算、信用卡业务等方面,与汽车金融公司形成互补性的业务合作。
银行将如何应对这种长远的挑战?民生银行的李文华博士建议说,一方面银行自身要发展汽车信贷专业化渠道及模式;另一方面可以与汽车金融公司展开资金、网点、服务产品、技术、信息及风险管理上的广泛合作。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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