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输美须交押金,可能关闭对华CRT彩电进口之门记者 王珍
美国商务部(DOC)昨晨公布对华彩电反倾销案的初裁结果:长虹的“倾销率”为45.87%、厦华为31.70%、TCL为31.35%、康佳为27.94%,其他非重点调查的中国彩电企业如创维、海尔、海信、飞利浦、上广电统一为40.84%,国内其它未应诉企业为78.45%。
长虹“倾销率”被定45.87
%以初裁倾销率最低的康佳27.94%计算,中国CRT彩电加上反倾销税后的出口成本都将比马来西亚等地的彩电高,预计中国CRT彩电对美出口将受到重创。
即日起CRT彩电输美须交押金
据知情人士透露,从DOC初裁结果宣布之日起,中国CRT彩电出口美国,在报关时,就要先按给定的倾销幅度向美国海关缴交押金。如康佳出口100万台,则按27.94%先交保证金。到时再按终裁结果多除少补。
初裁后我出口成本超马来西亚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WTO研究中心的沈伯明教授昨天在得知初裁结果后向《粤港信息日报》记者表示,DOC以往裁定的反倾销税率,不少都低于10%,被认定平均40%的倾销幅度是偏高的。
“倾销率”高原因有三
定出如此高的倾销率,据分析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美国对中国彩电成本的计算有异议,不一定全部选取中国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计算,而可能按起诉方五河电子提出的成本计算方法来算,采取“相反可用事实替代”。第二,美国国会议员常批评DOC对华反倾销力度不够,DOC受到国会的压力。第三,这次反倾销案的成本计算涉及500多个元器件,是美对华反倾销案中最复杂的一个,所以容易出现计算误差,而且往往就高不就低。
下一步将作“损害调查”
据介绍,下月初,DOC将派人赴厦华以及其他3家企业进行核查,以确定最终的倾销幅度,然后提交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作出终裁。DOC、ITC将于明年4月相继进行终裁。
暨南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陈雪梅认为,初裁之后,DOC接下来会对中国彩电企业的生产、财务、运输等环节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对美国本土产业的“损害”程度。因为美国本土已经没有彩电业,所以,中国彩电企业要与美国进口商一起合作,努力证明没有对美国彩电业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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