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自10月1日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薪,并补发前十个月的工资后。登门向地税机关咨询的人络绎不绝:“一次性取得补发1至10月的工资,个人所得税应该怎么个算法?”
地税部门昨天强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实行工资制度改革后补发的工资应区别不同情况征税。属于补发各月的工资,
根据以上两个文件规定,政府补发的10个月工资应分成两部分分别计算所得税额,即采用1至9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和10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至9月应纳所得税总额=〔(补发工资总额÷10+当月工薪总额-1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9;
10月应纳所得税额=[(补发工资总额÷10)+10月工薪总额-12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李涛)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