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眼中,企业自己有钱,应该是想借给谁就借给谁,或是企业没钱,想向谁借就向谁借,只要堂堂正正。但我国有关部门的规章却一直不允许企业间借贷。
原因在于过去我国企业负债率高,生产资金主要靠向银行借款。
在我国的转型经济时期,金融市场具有两个典型特征:一个是利率管制,另一个是投
资渠道狭窄。
利率管制将可能导致两个结果。一个是银行无法按照风险收益原则提供贷款,许多高风险的项目被排除在正规信贷市场以外。由于信贷资金短缺,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企业需要寻求其他途径解决融资问题。另一个是能够从银行以较低利率获得贷款的企业会转贷牟利。
投资渠道狭窄导致资金富余的企业无法获得高收益的投资机会。这些企业一般不满足于从银行获得有限的存款收益,受利益动机驱使,他们想要向其他企业提供资金以获取更高收益。
除此之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还有一种“关系型借贷”。企业间、特别是上下游企业之间一般具有较为稳定的交易关系。许多小企业依附于大企业,为大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并且大企业与小企业之间信息较为对称。所以大企业愿意为这些小企业提供借贷。这在许多发达国家是小企业通过债权融资获得资金的重要途径。
到目前为止,我国所有的企业之间借贷行为一律被严令禁止;可是,企业间借贷事实上却暗流汹涌。作者: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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