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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特精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1月25日在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宏源道2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经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五人,代表股份84,679,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98%。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文利先生主持,公司董
事六人、监事二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大会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
同意84,679,6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与“液压集团”资产补偿及转让的议案》
此资产补偿及转让行为属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参与此项议案表决的股份总数为5,362,092股。同意5,362,0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受让“百利天开”股权及对其增资的议案》
公司此项投资是与关联方共同进行,属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该议案的投票权。参与此项议案表决的股份总数为5,362,092股。同意5,362,0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工作津贴的议案》
同意84,679,6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4,679,6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金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特精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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