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让女性走开?
“男性公司”出炉引起风波
【本报讯】这个新闻若在平时,可能不那么惹人注目,新闻恰好发生在江苏省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在宁闭幕的日子,这个新闻就是一个企业要打造所谓的“男性公司”。
背景:丈夫跳槽妻子竞聘受限
中石化二建公司一位女技术干部大学一毕业就进了该公司,目前在该公司已工作了20年。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并证明女人并不比男人差,她一步一个脚印,从一个普通的技术员走上了该公司技术部门的领导岗位。由于她的丈夫已经离开了该公司,在公司改制中,她“此次也不能应聘机关A岗”。
和这位女技术干部有同样遭遇的,在中石化二建公司还有19名女职工。11月14日,中石化二建公司出台的“中石化二建人资字[2003]81号”文件中规定:“配偶已从公司跳槽的女职工不得照顾安排在机关A类人员的岗位”。
对话:“将公司打造成男性公司”
前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南京栖霞区的中石化二建公司,该公司总经理彭人元面对记者侃侃而谈。
记者:公司在“中石化二建人资字[2003]81号”的文件中,明确指出这次改革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竞争上岗”的原则,但在后面的内容中又出现了“配偶已从公司跳槽的女职工不得照顾安排在机关A类人员的岗位”的字样,在这类女职工身上,“三公”原则是如何体现的呢?
彭人元:如今的企业和过去的计划经济不一样,都是双向选择。可现在出现了职工可以选择企业,但企业却无法选择职工的现象。像那几个女职工,丈夫在外面挣大钱,妻子还在公司工作,这对公司公平吗?在我们这次改制中,发现了一些不适合公司发展的职工,特别是一些女职工,公司才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记者:假如这些女职工,为了能在此次的应聘中获得A岗,采取离婚的方式,能如愿以偿吗?
彭人元:可以啊。但是要根据岗位需要的情况,如果还有多余的岗位,当然可以参加竞聘,不过,目前岗位已经全部竞聘完毕。
记者:我们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你们公司,丈夫跳槽,女职工不能应聘,而妻子跳槽,男职工却可以应聘,这是不是对女职工不公平?
彭人元:(避开这个话题)如果这些女职工能让她们的丈夫回来,我们还是照样欢迎的。我认为男的就是比女的强,我们就是要把我们的公司打造成一个男人的公司。
记者:贵公司出台这样的政策,是否在客观上存在对女性的歧视?
彭人元:男女本身就存在差别。我们这个公司是个建筑性的公司,这个行业的特点是男性居多,男性要占到90%,但是目前我们公司女职工占到了30%。
记者:假如你们这个政策,被你们的一线部门也沿用的话,那么工程类的B岗,一些女职工不是也不能应聘了吗?
彭人元:她们不能竞争上岗的话,可以辞职嘛。
省妇联:这是歧视妇女的做法
江苏省妇联权益部的陈芬部长对于中石化二建公司出台的这一“让女人走开”的特殊政策表示了强烈的关注。
陈部长介绍,男女平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女性拥有独立的劳动权、人格权,女性不再是丈夫的附属。
南京市妇联主席杨学珍对这20名女职工的遭遇也表示了同情。杨主席说,在这样的一家单位竟然出现了严重的歧视女性的行为,太令人震惊了。
法律界人士:
这是违法行为
南京大学法学院张晓陵教授认为:中石化二建公司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精神,损害了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张教授还指出,中石化二建公司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才流失,采取的这种特殊措施完全是错误的;相反,公司的做法使我国刚刚建立起来的人才流动机制遭到了冲击和破坏。
记者与中国石化集团北京总公司取得联系,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准备着手调查此事。(江南时报王永钢张易)
作者:江南时报王永钢张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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