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9大彩电商含恨离场 晨报讯(记者刘映花)中美贸易昨日又起“烽烟”。25日凌晨,美国认定中国部分彩电商向美国市场倾销其产品。
作为四大特别调查对象,四川长虹被认定的倾销价差为45.87%,厦华、TCL和康佳分别为31.70%、31.35%和27.94%。海尔、海信、飞利浦、创维、SVA倾销价差被统一认定为40.84%,国内其他企业均为78.45%。
中国彩电受限的型号为21英寸以上的大屏幕显像管彩电,这是目前出口美国的主要型号。
从现在起,美国的进口商不得不开始向美国政府的一个托管账户缴存相当于此次裁定倾销额度的资金,而这些资金将最终转嫁到中国彩电出口企业身上。高额的倾销税将直接造成中国产受限型号的彩电退出美国。
长虹、TCL、厦华、康佳等国内主流彩电企业昨天表示强烈不满。
目前,我国彩电出口到美国市场的已经超过500万台。其中,长虹约300万台,而TCL称,截至今年10月的数字是200万台,这两个出口“大户”面临的局势最“严峻”。
由于等离子、液晶等高端彩电不在受限范围之内,许多企业已经开始着手出口产品的转型。康佳和厦华都表示,“以后高端产品出口势必要加强。”
按照程序,美国商务部还将对倾销幅度进行核定,然后,提交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决定,周期为三个月左右。
到明年4月12日,如果上述反倾销处罚最终成立,中国彩电生产企业将面临5年“刑期”。
声音
国内五大彩电商乐观应对 各自出招
厦华我们在美国还有存货
记者:给厦华的31.70%倾销差价您接受吗?
李永厦华海外营销总部总经理,以下简称李:非常不合理。美国对中国企业实际情况不了解,想象成分多,所幸的是,这只是第一回合的粗算,最终结果可能有差距。
记者:明年4月12日前,中国彩电出口结构会变化吗?
李:会。受限制的21英寸以上普通彩电将不会选择进入美国市场。
记者:厦华损失大不大?
李:厦华每年出口美国的彩电约30万台,占厦华出口量的20%。损失可能没这么快显现,因为厦华在美国的子公司有存货,而且美国市场过完圣诞节就是淡季了。
记者:在美的存货有多少?价格是否要调整?
李:具体数量不便透露。价格可能会调整。
记者:自中国彩电倾销案立案以来,厦华的海外销售如何?
李:在美国市场,厦华30%-40%的量无法释放。
记者:中国彩电在美国究竟有没有低价竞争?
李:很多。中国企业在出口价格上有一个口径,但是当地的进口商经常有压低价抛售的行为,一些国内的大企业要占领市场,往往对自己的进口商不加控制,恶性竞争难以避免。
记者:如果终裁仍是中国彩电倾销,厦华作何打算?
李:厦华有两条路走,一是发展高端产品,一是利用全球加工规避反倾销。
长虹:呼吁国内企业团结起来
长虹出口到美国的产品都有合理的利润率。长虹目前的国内外经营状况良好,在欧洲,目前的出口已相当于去年的10倍,长虹背投更是成功打入欧洲主要连锁店。
在后一阶段的应诉中,长虹呼吁中国所有彩电企业团结一致。
TCL:不会放弃美国市场
TCL不存在所谓倾销问题。TCL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国际化之路,不会因为美国的裁定而改变国际化的基本战略,也不会放弃美国市场。
康佳:初裁结果是不合理的
中国彩电行业具备全球最低的生产制造成本,尽管康佳集团被初步裁定的反倾销税率在四家取得单独税率的中国企业中是最低的,我们仍然认为这一初裁结果是不合理的。
创维:加大国际采购和生产
虽然创维对美出口不多,不是被点名的应诉方,但也遭遇高达40.84%的平均惩罚性税率。如果裁决通过,创维将是无辜的受害者。创维会通过加强产品的科技竞争力来保持出口,同时扩大在墨西哥的生产能力,以加大国际采购和生产的方式,避开贸易壁垒。
晨报记者 刘映花
链接
中国彩电欧美“蒙难”备忘录
1988年,欧盟对来自中国的小彩电42厘米以下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1991年7月18日,欧盟决定对中国国营企业统一征税,税率为15.3%为期5年。
1992年11月25日,欧盟又对中国彩电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涉及中国大彩电42厘米以上。
1994年10月,欧盟对中国所有出口企业统一裁决,税率为28.8%。
1995年4月1日,该案终裁,对所有的中国企业征收25.6%的最终反倾销税率。
1995年5月,欧盟提出对小彩电反倾销案的复审请求,延续达40个月之久。
1998年12月2日,欧盟决定对所有来自中国的彩电征收44.6%的反倾销税率。至此,中国出口欧盟的彩电基本被赶出欧盟。直到去年,中国彩电才得以重返欧盟市场。
2003年5月2日,美五河电子发明公司等对中国彩电进行反倾销申诉,中国主流企业悉数在列。
2003年6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3比0的表决结果裁定中国、马来西亚彩电对美国同类工业已构成“实质性损害”。
2003年7月22日,长虹、厦华、康佳、TCL被美国商务部确定为特别调查对 象。
2003年8月中旬,美商务部派专员来中国进行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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