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1月25日下午2点,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和《上海证券报》社,在有关部门和首都旅游集团、中央电视台《中国证券》、北京电视台《证券无限周刊》、上海电视台《第一财经》和新浪网的大力支持下,召开《中国需要积极的股市政策专家学者座谈会》,对中国股市的发展进程和相关政策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探讨。新浪财经独家全程直播本次活动。
以下为本次座谈会的直播实录:
华生(华侨大学校长):中国需要积极的股市政策,如果从资本市场需要一个更加重要或者更加重要的地位来看,实际上我们今天讨论的问题,我把它理解成是资本市场的市场化问题,如果用这个方式提出问题,就不存在不重要或者说这个事情可以推迟,我们国家经过二十年的改革,初步完成产品市场上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当我们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候,现在我们要解决的问题,一个是对领导同志说清楚,一个是媒体上应该形成让大家清楚的说法,我们现在解决的资本市场的市场化问题,资本市场不能在计划经济为主,不能够大多数股票不流通,这与三中全会提出的都是相抵触的。我们现在的改革开放、发展、我们的外汇、我们的金融体系,国资体制改革统统被资本市场没有市场化这个问题给拦住了,所以我们操作的空间非常小,这是第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现在并没有充分说清楚,包括政府和社会,资本市场不市场化,改革到了今天,已经切实很难向前推进了,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我想提一个建议,我们这个研讨会,我也参加了很多,我觉得将来最好组织一些观点交锋的研讨会,不要组织这种每个人说完自己就会拔腿就走的研讨会,这种研讨会意义不大,刚才讲了说可以借鉴双轨制,双轨制是十九年前提出来的,我执笔写的报告,那个双轨制不是去了就有了,那是要辩论的,辩论三天两夜才辩论出来的,实际上很多观点要交锋,媒体在这方面要起推动作用,这只是一个建议。
下面,我讲一个本质问题,如果我们说资本市场市场化要解决现实问题,怎么解决?我给它归纳一下,我们说往往魔鬼在细节之中,到细节的时候我们往往没有观点,最多不超过两、三个观点,这两三个观点是没有好好交锋。在国有股减持1:1的比例转成流通股被否定了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占主导地位或者说观点比较多的是主张选一个指标,比如说净资产指标,或者是净资产加上市盈率加减乘除一番,总之是一个指标,包括曹老师说很多意见我都是赞同的,在这一点我跟这个观点不一样的,但是是一种观点,要把这个观点论证清楚,包括志国也是这个观点,当然他有很多观点,这是一个观点,不管是净资产也好,市盈率也好,无非是找一个指标来全国进行推行。我的基本观点,如果不讲理,什么指标都可以,很多事情不讲理也都过来了,但是如果要严格地从理论上说,包括从今天的利益结构来看,计划经济搞不成,就是因为找不出一个指标来解决所有的问题,也找不出完善的指标体系来解决所有的问题,所以计划经济才搞不下去,才搞市场经济,所以我对指标一直是持否定状态,尽管这个里面包含了很多真知灼见,有好的思想,比如可以用净资产可以想外资和民企转让,为什么不能给场内呢?我说这个思想非常好,我没有肯定净资产,我是肯定这个思路非常好。主张这个观点的同时,我们可以好好地让他发表观点,为什么说你的指标能解决问题,你的指标好在什么地方,我个人不太赞成,我觉得不行。现在比较主流的观点,特别是证监会规划委的同志比较倾向这个问题,现在还有很多人主张这个观点,让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东,各个企业不要搞统一的办法,自己去谈判,这个观点如果我们区分一下有两大观点,一种是指标,就是人为定价,什么东西都要有指标,就是一个指标观点,就是主观定价;另外一种观点是市场定价,市场怎么定?现在是主导性,自己回家去谈判,这个观点我基本上也是否定的,我说管点儿还没有交锋,我们会开完了,观点还没来得及交锋,为什么不行?市场经济要发挥作用,前提是要有竞争,要有选择,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如果是刚刚进入这个公司的时候,你出一个价我不接受,我就不来了,来的人是接受的,这个时候可以让各个企业自己去讨论、选择。现在婚已经结了那么多年,一对一谈判,双方都具有垄断地位的,只能你们两人谈才能谈成,到底能谈的成吗?绝大多数是谈不成的,谈不成是自然的,谈成则是偶然的。我举一个例子,宝钢为例,净资产2.5块钱,现在市场价6.5块钱,我先不说流通股股东有多分散,一个很大的问题是流通股东可能说了净资产2.5块钱,溢价20%,流通股东要达成这个共识已经了不得了,如果是6块,像宝钢拿到香港去上市,6块钱没有一点亏待别人的意思,从经济学理论上谈成是例外和特例,谈不成是自然情况,就是因为没有选择和没有竞争,有选择有竞争,有可能谈成。而且这个里面我说它是在转移矛盾,因为流通股东高度分散很难形成统一的意见,而非流通股的三分之二只有一个股东,你说没有统一的原则,他还是要请示的统一原则,不然这些去谈判的人拿什么跟人谈判,如果你今天同意这个,你明天同意那个,那怎么做,所以这是转移矛盾,不是解决矛盾。至于说开非流通股东大会,这个事情在原则上、在规范的市场上不能开这样的会,这个会是违法的,现在在股权分裂的特殊情况下,作为一种过度性的安排,在涉及到流通股东切身利益的情况下,作为一个保护装置、作为一个被动的保护装置,具有一定的否决权,有合理性。但是这个作用一定不能夸大,否则全世界的股份制就乱套了,就好象台湾人说我们表决就自觉了一样,那是不行的,一定要意识到这个制度的局限性和这个制度只能使用在非常特殊和个别的场合。对于涉及大每一个股东的问题、财产权的问题,不能由股东大会,包括流通股东的大会作出决定,不能说我们这些股东都同意在几毛、几分卖出这个股或者买进这个股,这是不行的,你要尊重每个人的选择,不同的价格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点位买进和卖出,在这一点我也很愿意跟他们辩论一下,我觉得这些观点一定要交锋。
第三个观点,算我新提出来的观点,只有通过竞价,怎么解决在事后一对一谈判当中打破僵局,市场经济已经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办法,就是引入竞争,只有引入竞争才能谈出市场价来,而且是保证流通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吃亏,我讲了两点,所有的上市公司可以分为两类,跟国家股无关,一类就是原大股东准备转让股权,第二类是原大股东不准备转让股权,这跟国有股没有关系,你要解决就是这两类企业,一类企业说我根本不准备转让股权,包括宝钢,你叫我流通我不会流通,我有流通权我也不会卖。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国有的也好、私人的也好、集体的也好,他们现在的股权就是30%、40%,如果再除权他可能考虑增值,他考虑的不是减值的问题,所以我们面临的是什么问题?两类,一类是准备转让的,一类是不准备转让的。对于准备转让的比较好办一些,引进竞争者,你要转让大家都可以竞价,但是这里面不是说让你竞价了以后,你拿到后并且继续作为非流通股东,那是不对的,不是证监会准备出台那个方案,你们也可以竞价,竞价按照竞出来的市场价转让给场内的流通股的股东,这个时候他的利益百分之百和流通股的股东利益在一起,他承担的风险比中小流通股股东要多,竞标的人有这个义务把人家的东西拿过来,合理不合理,其实是很合理,因为控股股东应该承担额外的风险,所有想转让的都可以通过引进竞争,流通股股东在任何情况下不吃亏,收益多大取决于市场。第二种情况是最难的,原控股股东,国有也好、民营也好不准备放弃,怎么把非流通股变成流通股,怎么有竞争机制呢?也可以用一个办法,有些时候市场是单方面竞争,买方、卖方。有一方是垄断的,现在老股东想垄断控股权,要给另一方有选择权。因此,我们考虑的方案是对于原控股股东不准备放弃控股权的上市公司,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都是一样的,可以由原控股股东自己竞价,你自己报一个价,大家说如果这个竞价肯定报一个很高的价,市场价6.5块钱,他也报6.5块钱,这样是可以的,你报完了以后,你要履行要约收购的义务,你报一个价,只要跟市场不一样,就要除权,你要履行要约的义务,如果流通股股东认为你报价高,把价卖给你,第一,你要有钱,第二,如果超过一定比例,比如说80%、85%的流通股东都卖给你,你就得下市,你不符合上市的条件。
我觉得现在原则上两大类思路,在两大思路里面可能有三、四个不同的想法,但是这些观点要有交锋,证监会一些同志讲,我们改革成功的经验,就是要尊重群众的精神,他们说包产到户就是这样,我说包产到户正好是反例,包产到户严格说不是包产到户,叫大包干,中国没有包产到户,包产到户搞了几天就不搞了。这个研究是什么呢?统一的原则是很明确,而且中央是坚定不移地坚持,不准任何人更改的,就是以人为准、分田到户、集体产权,这就是原则。具体怎么办?各个生产队各家去谈,但是一定要有一个统一的规则和原则,不让你去拍卖,不让你转让,土地不能市场化,产权不能化到户,这都是原则。因为包产到户没有原则,一定要有定价原则,我提出来一个定价原则就是竞价除权,一定要除权,不除权流通股股东的股价落不到地面,流通股股东得不到保护,怎么样除权,必须用市场的竞价方法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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