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赫 通讯员 任宣
进口废电器不仅污染环境,甚至还可以通过“翻新”,摇身一变成“名牌”。昨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法律,杜绝此类现象蔓延。
废旧电器严禁进口
今年年初,有关广东一些不法商人利用进口废旧电器翻新当名牌卖牟取暴利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广东本身每年产生的废旧电器类就有35万吨,目前尚未能得以妥善处理,如果再允许进口“洋垃圾”,将大大增加对广东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为此,广东省政府制定了《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并于昨日提交人大审议。
《草案》内容包括,严禁广东进口废旧电子电器类固体废物,同时还严禁省外生活垃圾进入广东。但对于可作为资源利用又不会对环境造成太大危害的其他固体废物,可在国家政策容许范围内适当进口。违反者不仅要被处以罚款,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人大环资委还提出,在调研时发现在进口环节上存在炒卖批文和进口废物的现象,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规定,只允许批准证书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加工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倒卖证书和未经加工处理的进口固体废物。
废旧物资拆解须申请资格证
加工利用固体废物、回收贵金属常常具有很高的利润,因此,废旧物资拆解回收在广东一些地区发展很快,《草案》对这种行业也作出了规范,规定要将其列为省严控废物,由省环保部门制定并颁布《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对社会公布,从事收集、处置此类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省环保部门申请省严控废物经营资格证书,此资格证书由省环保部门统一核发。
此外,《草案》还规定,禁止强行指定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的经营者,随意确定固体废物的收购价格,有关处置费可通过双方议价的方式解决,政府相关部门不再对所有的处置项目进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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