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房屋中介行业该改改“老规矩”刘扬 宫萍
前不久发生的坚石房地产经纪公司卷款逃跑事件,让消费者对问题不断的房地产中介领域再次投去关注的目光。近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是房屋中介行业的一些“老规矩”让坚石公司钻了空子。房地产业内的专家认为,这些“老规矩”不改,类似的“骗子中介”卷款而逃的事件还有可能发生。
据了解,目前本市的房地产经纪公司有三种业务形式,即居间、代理、行纪。所谓代理方式,就是房地产中介公司出钱直接把房主的房屋租下来,然后再出租给租房人。坚石公司及此前某房介公司分部出现卷款逃跑的事件,都是利用代理方式,使用“高价收、低价出”同一种骗术将租户的房款骗走。
骗子们为什么能钻空子?原来,房屋中介行业代理服务有一个“老规矩”:向房客收费一年一收,向房东付费三月一付。“骗子中介”玩的“高收低出”把戏之所以得逞,靠的就是打时间差。
一位从事房地产中介行业多年的经理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以每月3300元的价格代理一套热点区域的两居室,按规矩得一次性付给房主三个月的房租9900元;中介公司然后再以每月1666元的价格,出租给租户。这时按规矩,中介公司要一次性收取租户一年的费用共19992元,这样,里外里的差额是10092元。如果这家中介公司每月共有150套房屋出租,收益就是1513800元。像坚石公司这样,经营多年,又曾经挂过“放心中介”的招牌,手中有150套房源十分正常,利用客户信任,打个时间差,巨款就骗到手了。
向租房的房客收费一年一收,向房东付费三月一付,看来,这样的“老规矩”真得改一改了。链家·宝业房屋经纪公司负责人昨天表示,按年付费的房屋出租全程代理业务,可以有效地避免坚石事件的发生。所谓“年付费”,就是在业主与经纪公司签订委托出租合同当天,公司一次性支付给业主全年的房屋租金,这样租房的风险就由经纪公司承担了。
北京是全国房地产市场最活跃的城市之一,住宅租赁面积在1000万平方米以上,而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房屋中介公司有2000多家,规范房屋中介市场是个艰巨的任务,为了房主和租户共同的利益,同时保障首都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有关主管部门是不是该下手整顿行业内一些不合理的“老规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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