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傅继红北京报道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已订立有条件收购协议,同意向其直接控股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收购联通新世界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联通新世界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联通新世界通信有限公司(简称“目标公司”)持有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简称“联通集团”)在中国山西、湖南、海南、云南、甘肃、青海省和内蒙古、宁夏回族及西藏自治区的移动通信服务。
此次总收购价为30.15亿港元(人民币32亿元)。联通股份将使用内部现金资源完成本收购。截至2003年6月30日,目标公司的净负债总额为76亿港元(人民币81亿元)。考虑到上述将由本公司承担的净负债额及本收购的总收购价,目标公司的企业价值为106亿港元(人民币113亿元)。本收购的总收购价代表目标公司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预测净利润人民币2.51亿元的12.8倍。在本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联通股份同时宣布,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简称“联通运营公司”)已订立有条件出售协议,同意向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A股公司”)出售国信寻呼的全部股权。
此次出售的总售价为25.91亿港元(人民币27.5亿元)。此出售所得的款项将用作该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截至2003年6月30日,国信寻呼的净负债总额为负7亿港元(人民币负7.8亿元)。考虑到上述将由A股公司承担的净负债额及本出售的总售价,国信寻呼的企业价值为19亿港元(人民币19.7亿元)。在该出售完成后,国信寻呼将成为A股公司的直接全资子公司。
中国联通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王建宙表示,出售国信寻呼可以使股份公司集中资源拓展移动通信业务,优化集团的资产质量,策略性整合集团客户服务,并解决集团内部间同业竞争问题。对于此次收购九省移动业务,王建宙说,此收购有助于集团提高竞争力、改善财务表现和管理效率,并加强市场地位,使集团业务获益于扩大的区域范围所带来的更大的市场增长潜力。
联通股份将于12月22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由独立股东对本次收购及出售进行表决。如果相关的先决条件均获满足,此次交易将于12月31日完成。
中国国际金融 香港 有限公司就本收购、本出售和预期关连交易担任本公司的财务顾问,雷曼兄弟作为独立董事委员会的独立财务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