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曾业辉 杨明炜
上周六,北京友谊宾馆专家楼,室外寒风凛冽,室内却颇为燥热。
在参加“国际汽车金融研讨会”的名义下,通用、福特、丰田等汽车金融公司的代表们和国内商业银行的代表们坐到了一块,双方各陈己见,相互试探。
不出半年,一场无法避免的汽车信贷大战即将开场。
汽车巨头厉兵秣马
“10月3日中国银监会颁布《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11月12日发布《办法》实施细则,最近这段时间令人期盼而又激动人心。”通用汽车(GM)中国公司金融消费服务部总监魏德明用美国式的直率,表明了通用对中国汽车信贷市场的渴盼。
但对其背后的巨大利润,魏德明用的却是间接式的表达方式:“在过去的3年中,GM公司近40%-60%的利润源自汽车金融服务,中国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成长中的市场。”
《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创办申报后,筹建时间最长为6个月,通用将于何时介入中国汽车信贷市场?魏明德放了一个烟雾弹:“预计在2004年中期公司可正式开始运作。”
2004年正式“运作”,那“成立”呢?魏明德自然不肯泄露,但新公司的名字却早已取好,名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
美国福特汽车信贷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詹国栋则要爽快得多:“福特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随时都有可能成立。”
“我的心情也许怀过孕的妇女更能理解,那是‘十年’怀胎,一朝分娩啊。”憋了10年,詹国栋很感慨。
丰田汽车金融服务部的代表没有在会上发言,但一下就来了俩人,其中的古泽嘉平则直接来自丰田总部。
汽车巨头们早已不是停留在筹备阶段,而是已经开始有针对性地设计服务产品了。“通用带来的是高品质、专业化的服务产品。”詹国栋毫不掩饰。
商业银行蓄势以待
早在半年多《办法》颁布之前,就有评论说国有商业银行做汽车信贷是一桩捡芝麻丢西瓜的赔本生意。汽车贷款履约险停办之后,劝退之声更是日渐高涨。半年多过去,非未见到哪家银行偃旗息鼓,相反,“汽车梦圆,只需您花×万元”的贷款广告却是越贴越多。
此前,工商银行个人业务部的张先生就曾这样对记者说:“银行有银行的优势,有详实的储户资料及住房、消费信贷资料,有遍布全国各地的服务网点,凭什么说银行就非得退出去?”
在研讨会上,建设银行个人信贷处处长崔殿满的观点很能代表银行系统目前的看法。崔殿满认为,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在汽车贷款业务上各有优劣。汽车金融公司有4大优势:与汽车生产企业有亲密的“血缘”关系;具备汽车金融服务的先进经验;拥有先进的科技手段和高效便捷的电子化管理技术;拥有专业化的经营和快速反应机制等。
但在国内开展业务,汽车金融公司也有先天缺陷:首先是资金来源不充足。《办法》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只能吸收股东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且按央行对财务公司的管理规定,其向商业银行拆借资金最长期限为半年,并要与其资本金保持一定比例,因此随着贷款规模的增加,资金的匮乏将成头等难题。
其次是本土化需要一个过程。国内市场有别于国外市场,国外汽车金融公司无法立即取得市场效果,即使这种状况是暂时的,但在国内复杂和不完善的市场条件下,完成本土化决非能一蹴而就。
三是缺乏现成的业务网络基础。在国外,汽车金融公司主要依靠汽车经销商来开展业务,在国内则要从头建设网络,另外,《办法》规定,汽车金融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这也限制了其网络的快速完成。
四是从业人员队伍需要逐步建立。作为从事信贷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必须具备信贷、营销、风险管理等多方面的专业人员队伍,这将是一个高投入的漫长过程。
五是缺乏客户信息资源。初步开展业务,客户信息需要积累过程,一方面会影响业务开展的主动性;另一方面也使其较难形成对国内客户科学的评价等。
此外,目前国内还没有实现利率市场化,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外可以运用的价格竞争策略在国内暂时无用武之地。
崔殿满分析认为,从短期来看,汽车金融公司很难立刻取得市场份额主动权,国内商业银行占主导的局面将至少维持3-5年。
真正的挑战在三五年后
在这场角力中,谁将成为最后的赢家还言之过早,专家指出,应从长期着眼。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纪敏博士指出,过去10-15年间,国际汽车金融业发生在银行与专业汽车金融机构之间市场结构的变化令人关注。
在美国,花旗、美洲、大通曼哈顿等银行的汽车贷款和租赁业务都有所萎缩,而通用汽车财务公司等专业公司的份额则逐步上升。亚太地区也出现了类似的变化,日本、印度、泰国等国的银行现在都已基本不介入汽车消费信贷。欧洲虽然实行全能银行体制,但银行也开始采用设立独立子公司的形式从事汽车金融服务,而德国则出现了大众汽车银行和宝马汽车银行等汽车金融机构。
纪敏说,从长远趋势看,银行在汽车金融服务领域的竞争力将日渐削弱,而更多地将在融资、支付结算、信用卡业务等方面,与汽车金融公司形成互补性的业务合作。
银行将如何应对这种长远的挑战?民生银行的李文华博士建议说,一方面银行自身要发展汽车信贷专业化渠道及模式;另一方面可以与汽车金融公司展开资金、网点、服务产品、技术、信息及风险管理上的广泛合作。
崔殿满认为,真正的挑战可能出现在3-5年的过渡期后。他建议说,银行应加大与其他汽车市场主体包括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合作,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与汽车贷款中介担保机构及保险公司的合作,实现个人汽车信贷业务的集约化、规模化与专业化;加强各商业银行间的合作,互通信息,制订共同遵守的行业规范;与汽车金融公司展开竞争的同时寻求与其合作,借鉴学习其先进的服务经验;采取主动式业务营销,实行差别化客户管理;加强金融服务及产品的整合等。
中国银监会非银部主任高传捷指出,汽车金融公司的诞生,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机构的创新和完善国内汽车金融服务,使消费者享受到更简捷、更专业的金融服务。
消费者才是最后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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