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员手记陈君文
乡镇财政困难,严重影响了各级财政特别是县乡财政的健康运行和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解决乡镇财政问题,现阶段应采取以下四条措施:
一、准确定位乡镇政府职能。从乡镇政府来看,主要是针对农村社区需要,提供一般
公共服务,与此相对应,乡镇财政应该把保工资、保运转作为基本要求,把先吃饭、后办事作为基本原则。同时,还应该改革调整乡镇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弱化需要乡镇财政直接投入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达标工程”的考核,重点考核乡镇经济发展速度、农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化率,尽最大可能给乡镇政府松绑减压。
二、调整完善乡镇财政体制。财政体制设置不合理,是乡镇财政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帮助乡镇财政走出困境,必须调整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从长远来看,应按照“分税分级”的原则,合理划分五级财政之间的税种、收入范围和分享比例,让乡镇财政能够从税收中享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现阶段,调整完善乡镇财政体制要遵循两条原则:一是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农业乡,由于乡政府履行的主要职能是基本公共事务职能,可实行以收支包干为基本特征的县财政统收统支管理体制。对县城和经济中心镇,由于其不仅要履行基本公共事务职责,还要承担或部分承担城镇建设事务、经济发展事务职责,可考虑建立以分税制为基本特征的相对规范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对严重资不抵债、财政濒临崩溃、工作陷于停顿的个别乡镇,应暂时性停止乡镇财政收支职能,由县财政直接监管,开展清理整顿,进行个案处理。二是留有余地的原则。对乡镇收支基数确定要留有余地,收入任务要能完成,支出要能保证正常运转需要。即使是财政特别困难的县,也不能压乡保县,要实现县乡综合平衡。
三、切实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规范专项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
四、积极化解乡镇债务包袱。债务问题是当前困扰乡镇财政的一个突出问题。化解乡镇债务包袱,关键是要澄清底子,结算往来,挤掉水分,然后区别债务成因分类处理。
(作者为湖南省常德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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