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11月24日在昆山正仪召开。应到董事12名(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实到董事12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纪向群先生主持,与会董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参股苏州市商业银行的议案(同意12票,投票数占100%)
同意公司参股苏州市商业银行,出资总额为700万元,占苏州市商业银行总股本4亿元的1.75%,此参股项目需在苏州市商业银行增资方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正式实施。
二、关于投资参股南京国际同仁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12票,投票数占100%)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南京国际同仁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参股,董事会认为此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展品牌知名度、调整和完善房地产产品结构,具体项目情况公司将在控股子公司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协议后,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