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木正阳
鼠类专家汪诚信教授曾亲身经历了一件事:他在某地用毒鼠强做试验,撒在谷粒上的小剂量毒鼠强毒死了觅食的麻雀,随后,猪因误食了中毒死亡在猪槽里的麻雀,也随即中毒而亡。猪的主人舍不得扔掉猪身上的猪皮,将猪皮剥下来后进行晾晒,将死猪深埋,结果猪皮上的碎肉屑又毒死了主人家的一群鸡。由此可见毒鼠强毒性之强!
近年来,全国每年有约10万人发生急性中毒,其中急性鼠药中毒者有5—7万人。鼠药中毒死亡率是多种传染病的66.7倍。致人中毒的鼠药多为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毒鼠强或氟乙酰胺,中毒原因以误食或投毒为主。为此,农业部、公安部等9部委已联合发出《关于清查收缴毒鼠强等禁用杀鼠剂的通告》。
毒鼠强中毒事件频发
2000年1月,福建省武平县湘湖村有一位年仅5岁的幼童患上怪病,抽搐、口吐白沫。此后至2002年,先后有4名幼童也得了怪病,其中两名死亡。经武平县公安局破案,76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浮出水面。据陈某交待,由于她与75岁的老伴相依为命,而村里的邻居们大都子孙满堂,她十分妒忌;其次,她与邻居都或多或少有过矛盾和积怨。2003年3月,福建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年2月,四川什邡市民主镇成林村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中毒者是成林村的20位村民。钟某家按川西风俗“请春酒”,就餐10分钟左右,客人相继出现中毒现象。钟某见状投河,被人救起,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据什邡市卫生防疫站取样检验认定,中毒药源为国家禁药毒鼠强。
2003年10月,湖北省利川市元堡乡突发特大投毒案,30余人中毒,已有10人遇难。
还有人在卖毒鼠强
笔者在上海调查是否有出售毒鼠强的商店。来到浦江镇,镇上一位农民告诉笔者,要买老鼠药,可以到一个小镇去,那里有一家店专门出售老鼠药。这个不起眼的小镇上有许多小店,大都由外来人员经营。笔者走进一家处在丁字路口的五金商店问:“想买老鼠药,你有吗?”“你要多少?”女店主迫不及待地问。“我这儿有三步倒,这种药可灵了,老鼠一吃就会死。你要多少有多少。”
在距离五金店大概100米处,有一家杂货店,店门口的一块黑板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本店供应老鼠药、蟑螂药。店内一名妇女从货架下取出一个马甲袋,内有几十包老鼠药。她拿出几小包问笔者:“你要买多少?买一包2元,买2包3元。”第二天,笔者再次来到这家小店,只有一名中年男子站在店堂内。中年男子也从柜台下面拿出了一个马甲袋,从中取出了几包老鼠药。笔者佯装与他讨价还价,进一步向他打听:“这老鼠药是不是毒鼠强?”中年男子听罢立即反驳:“什么毒鼠强,我们从来不卖这种老鼠药。我这种老鼠药叫闻到死,很厉害的,老鼠只要闻一下就必死无疑。”其实,闻到死就是毒鼠强的一种别名。
各地大力围剿毒鼠强
毒鼠强的危害如此之大,各地对毒鼠强的围剿非常坚决。
天津市为从源头治理毒鼠强等剧毒鼠药,对所有杀鼠剂生产企业进行查产品来源、查企业执行的技术标准、查产品产量、查产品流向、查库存等十查活动,凡发现含有毒鼠强等剧毒鼠药成分的产品,立即扣押,并捣毁生产、经营毒鼠强的窝点;对责任人处以违法金额1至10倍的罚款、拘留等处罚,触犯刑律的将被追究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家庭,都不能再用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来灭鼠,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灭鼠要采用慢性抗凝血剂类鼠药。这类杀鼠剂既能使老鼠因慢性中毒而死亡,又不会使误食的人、畜因无法抢救而中毒死亡。所有慢性抗凝血剂类杀鼠剂,都要有解药。如果有人误食,到医院打一针就能解毒。人们可以放心地购买贴有全国统一标签的慢性抗凝血剂类鼠药灭鼠。
湖北省也公布了《湖北省加强灭鼠药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邮寄、运输、携带、使用毒鼠强,将处以15日以下刑拘、罚款或者警告,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截至2003年8月,湖北省全省累计收缴剧毒鼠药毒鼠强近20万袋(包),约900公斤,捣毁毒鼠强生产和包装窝点11个。武汉、荆州、襄樊、宜昌等十多个地市成立了专班,组织经贸委、农业、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行动,坚决查禁毒鼠强。
《市场报》 (2003年11月25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