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税11月上旬共查补税费1.14亿元
截至今年11月上旬,广州地税涉外稽查局对广州市400多户涉外企业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补税费1.14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8.63%。记者昨日从广州地税涉外稽查局获悉,在检查过程中,个人所得税查补了3507.47万元,占总额的31%,排在各税种查补额的首位。
涉外稽查局有关人士对记者透露,目前广州外籍人员少报、不报境外所得现象普遍,偷漏个人所得税。这主要是外籍人员取得的境外所得一般不由境内的外资企业支付。因此,境内外资企业难以对外籍个人境外所得实行源泉扣缴;同时部分外籍人员自觉纳税意识还不够强。
另外,企业为个人购买的除国家法律规定以外的各类保险,没有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美国某公司驻广州办事处被查处应补缴个人所得税210.44万元,原因就是该办事处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购买的境外保险没有并入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中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还有不少涉外企业对实物所得没有缴税。不少的外资企业为了吸引人才、激励员工,都会推行一些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汽车、住房等个人消费品的福利计划。某大型跨国企业自1993年起为符合一定条件的员工提供一定数额资金,自行购买住房,并商定员工在工作满10年后,房产所有权完全归员工个人所有,但都没有申报纳税,为此补缴个人所得税2000多万元。记者 丁玥通讯员孔 强 沈明光 何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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