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格拉斯·克拉克(DouglasClark):
路伟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合伙人。他在知识产权各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近年来,他主要从事知识产权诉讼业务。
英国上诉法院已经推翻了Laddie法官的判决,该判决判定足球纪念品经销商MatthewR
eed并未对阿森那足球俱乐部(ArsenalFootballClub)的商标注册构成侵权。
阿森那起诉MatthewReed侵犯注册商标,因为MatthewReed销售了一系列服装,上面标有与该俱乐部的“ARSENAL”、“ARSENALGUNNERS”以及“Crest”和“Cannon”的图形商标相同的标识。MatthewReed辩称,在《商标指导原则》中,对于“在商业交易中使用(标识)”的基本词语的解释是:要构成侵权,他人应当以指明货物的原产地的方式使用阿森那的标志,即应当将其作为商标使用。他否认自己有上述行为,同时辩称,他在使用上述标志时,是将其作为忠实拥护阿森那的标志。起初,Laddie法官发现上述标志在使用时确实是被视为忠实拥护阿森那的标志,并不是用来指明商品的原产地。但是,他随后就不将标志作为商标使用是否也构成侵权的问题,请求欧洲法院给予指导。
欧洲法院的裁决是,根据《商标指导原则》,如果一个人在商业交易中所使用的标志与已注册的用于相同商品的商标相同,商标所有人有权“在诸如‘阿森那’案例的情形中”阻止此类使用。
Laddie法官认为,欧洲法院已经超越其管辖权,该法官作出了Reed先生未构成侵权的裁决。
阿森那提出了上诉。上诉法院法官Aldous承认欧洲法院没有直接回答Laddie法官提出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是基于这样一种观点,即侵权问题依赖于被指控的使用是否属于商标使用。欧洲法院的分析表明,这不应作为相关的考虑因素。实际上,欧洲法院已经说过,注册商标给予其所有人财产权。因此,相关的考虑是被指控的使用是否可能对该财产权造成损害。换句话说,这种使用会影响或危及商标的原产地担保(商标的基本作用)吗?
Reed先生使用阿森那的标志在两种方式上损害了商标的财产权,并且影响了商标的基本功能。
1.一旦商品被带离Reed先生的商店(在该店中有大量标志显示Reed先生的商品,或者至少一部分商品的原产地并不是阿森那),某些消费者可能会认为,在Reed先生的服装上使用标志表明阿森那足球俱乐部为这些商品的原产企业。与法官的陈述相反,上诉法院认为这种结论与该法官认定的事实不一致。
此点意义重大。实际上,上诉法院清楚地说明,这一点对于理解欧洲法院的分析至关重要。之所以意义重大是因为它能够向法院强调,必须考虑商品销售后消费者对商标的感受,并且商标对消费者而不是购买相关商品的人的影响,对于决定是否发生侵权非常重要。
2.如果Reed先生继续使用阿森那的标志而不对其阻止,将很可能损害商标的原产地担保,因为,这将意味着,并不是所有的载有标志的商品都是在某一个对商品品质负责的企业的控制之下被生产或供应。
总之,上诉法院认为欧洲法院已经清楚地表明,重要的考虑因素是由注册产生的权利是否会因第三方的使用而受到影响。被用于Reed先生的商品上的商标,虽然是作为支持、忠实拥护和表明与阿森那相关联的标志而被购买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使用不会危及商标的功能。
上诉法院的判决所给予的清晰指导将会受到足球俱乐部、其他职业体育俱乐部以及更广泛的娱乐业的欢迎,在这些行业中,商品销售是最重要的业务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