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国际清算银行前任总经理、摩根大通银行国际总裁安浩德
本报记者 单羽青
11月21日至2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借鉴金融监管的国际经验,组建国际咨询委员会,使成立时间不到一年的银监会颇受关注。
会议期间,国际咨询委员会六位外方委员之一,国际清算银行BIS前任总经理、摩根大通银行国际总裁安浩德接受了中国经济时报和金融时报的专访。
今年3月,安浩德从任职长达9年的国际清算银行退休,10月加盟摩根大通集团,出任国际总裁,负责管理国际客户关系,并担任摩根大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政策检讨论坛成员。
就中国为实施新版巴塞尔协议所做的准备和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与监管,安浩德指出,从得到的信息看,中国的金融监管当局正从强化金融基础起步,着手准备,以应对新版巴塞尔协议的更高要求。
正在拟订中的新版巴塞尔协议引发了正反两方面的意见分歧。一种观点认为,新版巴塞尔协议将有效降低发达国家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增强竞争力,加快其全球化扩张速度,相反,对中国、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则将危及其银行业的生存。
安浩德表示,出于全球适用性的考虑,新版巴塞尔协议考虑了包括新兴市场银行在内的所有因素,但无论是新兴市场还是发达国家,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审慎行事稳健运行的基本理念是一样的,为此,金融机构都会采取措施抵御系统性风险,都会提取足够的准备金以预防未预料的损失。当然,这些基本原则在实际应用中会有所区别。相对美国的大型金融集团,新兴市场的金融机构更易受到外界冲击。由于新兴市场的特殊性,从资本充足率和金融安全的角度出发,中国和印度将会推迟新版巴塞尔协议的实施,这并非是中国的金融监管当局不接受新版巴塞尔协议,而是金融机构是否已经做好准备。
新版巴塞尔协议有望2004年出台,2006年实施。安浩德认为,对中国的银行业来说,强化风险监控程序和优化资本结构是准备工作的关键之举。
他说,新版巴塞尔协议的精神是要银行对照核心原则进行自我评估,找出并衡量风险所在,据此制订风险分散和监控的程序。尽管新的巴塞尔协议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银行采用同一架构,但不同的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采取标准、正常和提升的进程和方式,按自己的步骤融入新体系。因此,中国的金融监管当局可视整体环境和银行业改革情况设计实施进程,沿用旧巴塞尔协议的同时,花时间做好实施新巴塞尔协议的准备。
谈到如何优化银行的资本结构时,安浩德表示,这应视各个银行的具体情况而定。他个人认为,中国银行业为消化历史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而不得不提取准备金,影响了满足新版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但这不应成为银行发展的障碍,牵制其发展和盈利能力。所以必须首先降低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安浩德建议,可行的优化银行资本结构的措施可从四方面考虑:消化不良贷款、以新增利润补充资本金、发行股票和发行可做二级资本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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