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获的私盐 一个隐藏于烟台海边防护林内的私盐加工窝点,有人秘密制造假冒名牌食盐。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非法购进、加工各类私盐达36.36吨,其制假规模之大、数量之多,在烟台实属罕见。2003年10月28日,随着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一纸刑事判决书的下达,烟台私盐第一大案终于尘埃落定,私盐制假案犯刁乃勋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对非法加工私盐业主判刑,这在烟台市盐业犯罪史上尚属首例。
近日,笔者赶赴位于渤海湾畔的龙口市,对这起烟台私盐第一案进行了实地采访。
非典时期 私盐作坊突现
今年3月,因非典在广东省一带而引发的盐、醋抢购风暴一时间便传遍了大江南北。面对突来的食盐抢购风暴,刁乃勋所想到的是趁非典时期发横财。他在偏离龙口城区30公里的原海岱镇河抱村村西海边的防护林里,租了一家已停产的养殖场作为加工作坊。刁乃勋在胶东盐业大市———莱州找到了他的朋友孙守成,以每吨120元的价格一次性购进了工业用粗盐17吨、粉碎盐13吨。随后,刁乃勋夫妇便秘密干起了私盐加工。他倒卖了3吨粉碎盐,一次性获利450元。此后,他为了制售假名牌食盐,再次从孙守成的手中购进了8吨粉碎盐、2吨食用盐,并在黑市购进了假冒龙口鲁晶牌、青岛雪花牌等加碘食盐包装袋共1.8万个。
联手出击 捣毁制假窝点
5月8日,公安人员和盐政稽查人员突然出现在海边防护林。原来,当日凌晨5时45分,龙口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台接到了一名群众的报案。龙口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栾禄钧一边组织警力,一边将案情通报给了当地盐务局。于是,该案迅速报到了烟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烟台市盐务局。随着烟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李法军的一声令下,16名执法人员纷纷爬墙翻过铁丝网跳进其院内。但厂房内没有发现一名制假案犯,只有一包包私盐和一台台设备。经搜查,执法人员在厂房内当场缴获已包装好的假冒鲁晶牌加碘食盐、粉碎盐、粗盐、水洗盐,共计36.36吨;缴获假冒鲁晶牌加碘食盐包装袋1.2万个和雪花牌加碘食盐袋1700余个;查封筛盐机、封口机等制假工具一大宗。
法律严惩“盐枭”终被判刑
今年6月17日,迫于公安机关的追捕压力,走投无路的刁乃勋终于投案自首。烟台市盐务局盐政科科长牟瑞春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的解释中明文规定,以非碘盐充当碘盐或用工业用盐等非法加工食盐,经营数量在20吨以上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次,在刁乃勋的窝点查获36.36吨私盐,其数量是烟台市历年查获私盐案件最大的一起,该案被确定为烟台私盐第一大案。”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私盐主要是非加碘盐、工业废盐和平锅盐3种,这些私盐被称为“白色杀手”。人们食用后会损害肝脏,导致双目失明,诱发癌症,甚至中毒死亡。
最近,龙口市人民检察院以刁乃勋涉嫌非法经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刁乃勋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处罚金2250元,没收其非法所得的全部款物上缴国库。
《市场报》 (2003年11月24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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