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管办主任张云东强调诚信建设是券业发展“必修课”
本报讯 (记者彭松)深圳证管办主任张云东在日前召开的2003年度深圳证券经营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上强调,深圳证券经营机构必须积极营造诚信文化,加强诚信建设,以推动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张云东说,大力营造诚信文化,树立诚信意识,加强诚信建设,建立以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重心的市场信用体系,对资本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张云东指出,信用建设对于证券市场和证券经营机构尤为重要。证券市场是以契约为基础的信用市场,在这个市场上的各类参与主体的诚信运作、规范经营,是市场赖以生存的前提和基础。证券经营机构作为发行人和投资人的中介,承担着优化资源配置、维系证券市场有序发展的重要职责。证券经营机构的信用不仅关系着自身的商誉和持续竞争力,更关系着我国证券市场的秩序、效率和命运。各证券经营机构应把诚信教育、诚信建设作为一项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要把诚信建设贯穿到机构经营和管理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建立从业人员、客户信用档案和信用网络,形成一种诚信机制和文化氛围。
他还认为,要做好诚信建设,证券经营机构就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守相关的自律规范;必须遵循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基本原则,诚信为本,以诚相待。
惟有如此,才能共同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体系,保护市场参与者与证券机构自身的利益。具体来说,在证券发行及承销业务中,不仅要对发行人履行诚信责任,还要对证券市场投资者负有诚信责任;在经纪业务中,要树立客户服务意识,诚恳地为投资者提供各种服务;在自营业务和受托资产管理业务中,应严格按公司或客户指令运作、诚实履行被委托人的各项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投资咨询人员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客观、及时有效地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意见;基金管理公司也要高度重视信用建设,把信用以制度的形式贯彻到业务的各个环节。
张云东还指出,证券经营机构在搞好诚信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健全内控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并转换理念、创新模式,全面打造核心竞争力。深圳证管办也将积极支持和鼓励深圳证券经营机构在经营理念和运行模式上的创新,以监管创新推动证券机构的业务创新,为业务创新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深圳市副市长陈应春、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张育军及深圳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证券营业部等方面负责人共300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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