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最近指出目前信访的“4个80%”问题。(相关报道和评论见昨日本报)
仔细想想,除了这4个80%外,还应该有一个重要数字。既然80%以上有道理应予解决,尤其是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问题,那么实际上究竟解决了多少呢?已经解决的占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多大比例呢?不得而知。但从上访人群越来越多,信访工作量
变得越来越重的现实看,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比例不会大。
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农村教师的工资,近年来一直是持续的热点。农民工四处奔波,媒体大声疾呼,收效甚微,为什么?拖欠工资违法,拖欠民工的也好,拖欠教师的也罢,法律难道就解决不了?
工资问题如此,其他问题也如此。到各地信访部门看看,那成堆成堆的信件,理所当然得解决而拖着不办的该有多少?那一批一批的来访者,真正解决而落实的又该有多少?尤其是那些一次又一次、访了再访、再访三访,以至多年访而无果的,该又有多少?河北彻底清理涉法信访案件,竟清出一件已经上访了22年的案件(据新华社11月12日报道),如果不是省里重视,能得到解决吗?
政府的服务功能,总是由各个职能部门来实现的。而职能部门的有效运转,则靠执掌权力的官员在其位又谋其事,尽职尽责。这属于常识,然而背离常识的事却在不断重复地发生。明明是一级政府必须处理又能够处理的事,偏偏要拖到上级、上上级,乃至最高层领导批示、干预,才不得不办。
看来,走出非得上级亲自出马才办的怪圈,除了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外,最重要的是建立岗位职能监督机制。任何干部,在其岗必司其职,不司其职就勒令辞职,不辞职就免职甚至撤职。从这个角度看,信访部门还应该成为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哨,将那些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却不解决问题的干部,提交给纪检查处。文志传(湖北教师)(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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