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11月2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鞠淑芝、沈哲男委托董事长龙长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周延杰委托副董事长孙自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顾功耘委托独立董事张志高
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龙长生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投资成立安丰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关于上海宏盛电子有限公司投资成立安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关于投资成立深圳宏盛电子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四、关于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六、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3:30,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另行通知。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投资成立安丰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的议案;
2、关于上海宏盛电子有限公司投资成立安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派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委托书附后)。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3年12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
4、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会期半天。
2、本次股东大会的联系人:李树郁
联系电话:021-58765800
传真:021-58870670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卡号:持股数:
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是否具有表决权:是()否()
对每一审议事项的意见:同意()反对()弃权()代理人决定()
是否对可能列入议程的临时提案具有表决权:是()否()
对临时提案的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代理人决定()
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备注:
1、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图表决:是()否()
2、如对列入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分别有不同的表决意见,请在委托书中另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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