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记者向北京市某地税分局提出有关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问题,得到了这样的答复:“关于(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问题市局有规定,我们不方便谈。”
但是,保持缄默的仅仅是嘴巴。在北京,细心的人会发现,近一两个月自己的工资好像略有“上调”。对此,来自官方的说法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从2003年9月1日起,北京市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到1200元。
有专家分析,沿用了近10年的800元免征额可望在未来一两年内做出大幅调整,广大工薪阶层会直接受益。
九成个税来自薪金“穷人纳税”掀起免征额之争
“免征额”何时成为了热门话题,似乎已经很难细究。但是追溯起来,两年多前的一份调查报告也许是泼进油锅里的第一瓢水。根据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SSIC)2001年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四地对1000人进行的专项问卷调查,近八成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自己所在城市的个人工薪所得的月扣除额,即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应该提高。
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资料则显示,2000年全国个人所得税共完成600多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成为个人所得税的主体,工薪阶层、个体户所缴税款已经占个人所得税总税款的九成。于是有人惊呼:“工薪阶层为何反而成为了纳税主体?为何‘穷人’反而缴税多?”
对此,北京市西城地税局主管个人所得税的赵辉副局长认为,这主要是由于大多数人的收入还是依赖工资薪金,所谓高收入的明星依然是极少数。但是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显然有不同看法,在他看来,免征额过低才是主因。
“我认为目前免征额是低的。”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刘桓教授的回答更直截了当。据他介绍,所谓800元的免征额最早出自1981年,当时刚开始征税,一般人的月收入大多在几十元,所以征税对象主要是在华居住的外籍人士、来华的一些外国专家以及所谓的“三名三高”阶层。此后到了1994年修订税法时,免征额的规定是中国人800元,外国人4000元。刘桓介绍说:“当时主要考虑到两个因素,第一是物价水平,第二是人口占用系数。当时测算北京、上海生活水平在人均500元至600元,以双职工的三口之家计算,夫妻每人收入800元,三个人的平均生活水平正好在500元到600元之间。”
免征额上调各地默契国税局800元标准形同虚设
然而在《个人所得税法》实行了近10年后,原本在老百姓眼中显得遥不可及的800元“天价”,如今却仅够维持温饱了。800元的免征额在学者眼中也被赋予了另一层含义。
刘桓认为,在税收的两大功能———效率与公平中,个税更强调的是公平功能。所谓效率,解决的是财政收入问题,比如消费税、营业税、增值税,国家就是靠这几大税取得财政收入的70%。而在去年财政税收17100亿元当中,个人所得税只占7%左右,因此政府更多的是靠个人所得税解决公平问题。
有专家更是大声疾呼——税收已侵犯到居民的基本生活标准和权利。
事实上,在发达地区,在上调免征额的问题上早已达成了默契,目前北京实际执行的免征额是1200元,上海是1260元,深圳则是1600元。这使得国税总局一再重申的800元免征额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形同虚设了。
众学者齐说不一免征额仍有悬念
实际上,在免征额究竟要不要提高上,不论普通百姓还是专家学者已经达成了共识,即使是来自官方的调研机构对此也无异议。据专家透露,目前各方争论的焦点实际上是需要提高多少,何时提高。
在日前由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提供的《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财税调节政策》的报告中,提出适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同时对中等收入阶层采取低税率政策。该报告建议根据当前的居民收入情况,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应定在2000元到3000元之间。
另有专家透露,在非典后,财政部财政所研究人员曾写了一个《蓝皮书》,报告中建议税改中可考虑把个税免征额提高到1300元。
据记者了解,目前多数专家已倾向于两种看法,即将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定在1500元或2000元。
而刘桓的看法显然也颇有道理,他认为应该对免征额设定一个范围,可以考虑在800元到1000元,允许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
在一定范围内浮动。不过,也有专家认为,地区间的税差可能导致资金外流,使附近一带“富人”资金在短期内流向免征额高的地区,导致该地区物价与消费产生波动。
对于免征额之争惟一确定的说法是至少到明年上半年仍会维持现状,看来这场争论仍然会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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