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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进行四方面改革
GDP数据不再搞“一锤定音”
【本报北京11月20日电】(深圳商报记者徐香梅)今后,我国将取消每年12月底发布当年GDP预计数的传统做法,改为次年的1月20日对外发布当年GDP初步核算数。而且,除特殊情况外(如出现非典疫情),国家和地方政府原则上都不再对外公布月度GDP数字。国家统计局新任局长李德水今天在北京正式公布了这一新的GDP数据发布程序。
李德水详细介绍了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改革方案的四大主要内容。
第一个内容是改进季度GDP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第一,年末不再公布当年GDP增长的预计数;第二,初步核算的年度GDP数据和增长率本来是在2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以后提前到1月20日公布;第三,随着数据的不断完善,或者是计算方法和分类标准发生了变化,我们要对GDP的数字进行修正,不仅是修正当年和上一年,而且要把历史数据进行调整,这是大的改革;第四,在以后调整GDP总量的时候,同时也调整增长率。
第二个内容是季度GDP核算改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其中后面两次是调整,在调整的时候,不仅要调整总量,还要调整增长率。以后大家看到我们调整的数字和每次公布的数字有不一样的时候,不要大惊小怪,不要说国家统计局怎么出尔反尔,这是国际惯例,这是我们改革的一个突破。像美国,今年一季度公布的GDP增长率,开始说是1.6%,过了45天以后,公布的则是1.9%,到了75天的时候,公布的是1.4%,大起大落,数字变化很大,这说明了什么?不是说明他们的数字出尔反尔,而是说明通过基础资料不断地完善,对GDP增长率的数字更加接近实际,核算的结果更加反映真实。
第三个内容是,在发布GDP数据的时候,要同时发布相关的重要数据,必要的时候,还要公布核算方法。
第四项内容是,除了特殊情况外,比如说今年发生了非典疫情,以后国家和各地区原则上都不再对外公布月度的GDP数字。
以上改革的内容,国家统计局将正式向全国发文,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李德水坦言,现行的GDP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没有建立定期修正和调整的机制,常常是“一锤定音”,报的是这个数字就是这个数字,这个做法不符合国际惯例。此外,公布的预计数容易使人将其误认为统计数,从而怀疑中国GDP数据的可靠性和严肃性。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徐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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