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改进GDP核算制度和数据发布程序
北京消息美国的GDP增长率在公布之后会经过多次修正,而我国的GDP增长率一旦公布,似乎就驷马难追。这种传统的观念和做法将得到改变。
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2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经国务院常
务会议原则同意,我国将改进GDP核算制度和数据发布程序。
李德水说,随着数据的不断完善,或者是计算方法和分类标准发生了变化,需要对GDP增长率进行修正。过去我国往往只公布修正后的GDP绝对量,而不相应公布修正后的增长率数据。今后,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时,要对GDP的历史数据进行修正和发布。既要调整GDP总量,也要相应修正增长率。
李德水说,根据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的改革方案,年度GDP核算按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进行。与现行做法相比,年末不再公布当年的预计数;季度GDP核算改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与现行做法相比,增加了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
李德水说,为提高我国GDP及增长率数据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在发布GDP数据时要同时发布与其相关的重要数据,必要时还将公布核算方法。除特殊情况外(如出现非典疫情等),国家和各地区原则上都不再对外公布月度GDP数字。
李德水说,规范和完善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是我们向国际通行办法迈进的重要一步。通过这次改革,将进一步提高我国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也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使用和了解统计数据,并更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我国目前的年度GDP核算基本按照预计、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的步骤进行,没有建立定期修正和调整的机制。
李德水在会上还宣布,2004年我国将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以及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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