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证管办清理大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成效显著
本报讯 (记者 赵惠邢梅)济南证管办在各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自2001年下半年以来,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多种形式,对大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已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据悉,目前山东辖区已有2家公司彻底解决了关联方欠款问题;1家公司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全部解决关联方欠款问题;7家公司存在的问题将在今年年底得到较大程度的解决,明年彻底解决全部问题;另有2家公司的问题有望于今后2年内得以最终解决。
之所以进展如此迅速,首先取决于济南证管办的高度重视和提前着手。济南证管办于今年11月份组成了由办领导带队、上市公司具体监管责任人参加的督办小组,赴大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比较突出的济南、潍坊、临沂、淄博、滨州等地市,协调地方政府、大股东和有关关联方,对13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分别进行了现场督办,要求拿出时间表。
早在2001年12月,该办就分别约见了10家当时资金占用余额达1亿元以上的公司董事长谈话,同时对ST轻骑被大股东和关联方占用资金29亿元、ST中鲁B、华纺股份、ST东方存在的违规担保问题重点关注,并及时向政府通报情况。今年初,该办又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异议的3家公司进行了重点监管。
为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加大问题解决力度,济南证管办起草了《关于限期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的意见》,2003年8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该《意见》。山东省政府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为大股东提供担保、国有股股东出资不到位、关联交易不规范、五分开不彻底等五大问题。
结合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济南证管办以最快的时间向辖区上市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上市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自查领导小组,并专门制订了《关于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偿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关情况的说明》,对资金偿还方式、非现金资产的界定、报批程序均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明确提出禁止上市公司从关联方取得的清偿现金用于购买关联方资产,实施变相的以资抵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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