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扬)昨天,国土资源部明令要求,没有权属来源或权属来源不合法的用地,一律不予登记;权属不清的用地,在权属问题解决前,不得登记。国土资源部负责人表示,严禁通过登记使违法用地合法化。
土地权属,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昨天,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土地登记时土地的权属必须清楚。土地权属是土地管理的重
要内容,是土地登记的核心环节,要把土地权属放在土地登记的首要位置,确保登记的土地权属准确、合法、有效。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土地权属的认定,必须严格把握有关法律和政策界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做到依法行政。经过登记的土地,必须达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登记中遇到的具体权属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进行确权;土地权属争议,要在地籍调查和登记过程中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依照《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依法处理,并以处理结果作为登记的依据;复杂疑难的权属问题,要研究解决办法,妥善处理。
此外,《通知》明确要求,各类开发区,一律不得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不得颁发土地证书。今后,凡土地征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和国企改革等涉及土地权属认定,必须以土地证书为依据,对以其他材料作为土地权属证明的,一律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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