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表示,香港银行在港办理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四项个人人民币业务不会影响人民币汇率
记者单羽青11月19日北京报道经国务院批准,香港银行将在港办理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四项个人人民币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表示,在香港试办人民币业务,其总量相对于中国人民币业务总量来说是很小的,对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不会带来影响。
周小川是在今天下午代表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签订合作备忘录后做此表述的。
根据有关协议,人民银行将为香港银行在港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渠道和回流机制,以便利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经贸和人员往来,引导在港人民币有序回流。此项清算安排,目前仅限于满足两地居民个人往来和小额旅游消费的需求,不涉及大额经常项下的交易和人民币的贷款、投融资等资本项目交易。
人行将商香港金管局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香港持牌银行并授权其作为香港银行个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在人行开立清算账户,集中办理香港人民币头寸的存取、人民币现钞运送,为与其签订人民币清算协议的其他香港持牌银行,提供人民币存款的转存、兑换和平盘、人民币银行卡的清算和人民币汇款的转汇服务。
谈到在港开办人民币业务何时可涉及投资领域时,周小川说,“改革开放总是往前进的,如果条件成熟了,对下一步的发展还会再做研究。香港银行现在获准经营的人民币个人业务与人民币离岸中心业务在概念上有明显区别,但还是那句话,改革开放是向前走的。”
周小川坦言,人民币业务在境外运作,除了与几个邻近国家在边境贸易中有使用人民币以及以人民币作贸易结算货币以外,这次与香港的合作是首次。其中虽不存在非常实质性的障碍,但考虑到人民币目前只实现了经常项目的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还有部分管制,因此很多情况需要论证。经过论证,有关各方都认为迈出这一步应当是比较稳妥的。他表示,央行将与香港金管局在监管方面加强合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来访的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和香港银行公会代表团,会见后出席了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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