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先科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记者李庆华北京报道曾被众多媒体传得沸沸扬扬的国内影碟机著名品牌“先科”商标拍卖一事,因深圳市先科企业集团偿还了全部拖欠债务,与债权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撤回了委托拍卖“先科”商标的申请。
国内知名家电企业深圳市先科企业集团,曾经开启中国激光视唱事业先河,还成功地研发生产了中国第一代LD、CD、VCD激光光盘和第一代VCD、DVD视唱机,其品牌“先科”商标曾被评为中国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并荣登中国DVD“龙虎榜”。1995、1996年间,为发展业务、扩建生产线,先科公司曾经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贷款本金和利息共计5000多万元,此后一直未还贷。2000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一中院经审理判决先科败诉,其后先科只偿还了部分欠款。
随后,债权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一中院立案执行后,曾多次向先科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先科公司在一定期限内自觉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先科公司一直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还款。2002年,经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了深圳先科企业集团名下的全部81个商标,其中包括最知名的“先科”和“SAST”等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商标在内。一中院再次向先科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否则法院将对“先科”商标进行强制拍卖。在先科公司仍未履行的情况下,一中院委托北京一家资产评估公司对“先科”商标进行了评估,并委托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拍卖。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已将拍卖“先科”商标一事列入拍卖日程,并进行了拍卖预告。
在此期间,深圳先科公司向法院提出暂缓拍卖申请。同时,经磋商深圳先科与债权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在全额偿还了拖欠的3800万元后,债权人向法院提出中止拍卖“先科”商标。北京一中院遂撤回了委托拍卖的申请,“先科”商标免除了走上拍卖台的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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