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浦东伊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房屋及固定资产转让等关联交易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2003年9月25日召开的200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后于200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上同时披露了董事会决议及关联交易公告。
由于此次关联交易交易总额为6027万元,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因而董事会2003年度第三
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03年10月31日召开公司本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专事审议该等重大关联交易,并载明“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本公司的国家股持有人上海东风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关联交易的所有议案的投票权”。
2003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次重大关联交易。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3人,代表股份数为6,178,589股,同意6,143,089股,所占比例为99.44%;弃权35,500股,所占比例为0.56%,此项议案获得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刊登于2003年11月1日《上海证券报》及香港《文汇报》。
该等重大关联交易中的房屋及固定资产转让两项协议涉及交易金额6027万元已于2003年11月18日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浦东伊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支付完毕。待房屋及固定资产过户手续完成之后将陆续执行两项租赁协议及一项综合服务协议。由前述两项租赁协议以及一项综合服务协议所导致的持续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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