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客户保证金封闭管理的实施离不开各方的通力合作,银行作为参与保证金封闭管理的重要环节,其运作效果会直接影响保证金封闭管理的成效。根据深圳证管办对深圳辖区期货保证金封闭管理的要求,即必须做到期货公司客户保证金专用帐户和自有资金帐户分离、期货公司对异地营业部资金统一监管、银行监管并控制期货公司帐户的资金流向、期货公司杜绝以现金方式出入金等,为此,我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第一,银行与期货公司签订封闭管理协议,并向深圳证监办出具承诺书,明确期货公司、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管办以及结算银行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交通银行总行的统一部署下,将所有协议和承诺书发至每一个期货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的开户行,以确保在整个交行系统内履行监管义务并保持一致。
第二,严格设立保证金专用帐户和自有资金帐户,做到期货公司的客户保证金专用帐户和自有资金帐户彻底分离。相应地,我行制定了银行会计柜台处理期货公司业务的具体细则和流程:为每一家期货公司都设置了一个保证金专用帐户登记本,会计人员在处理属于保证金封闭圈的资金划转时,审查保证金的对方帐户是否在保证金专用帐户登记本中;对不属于保证金封闭圈的,禁止期货公司客户保证金专用帐户与自有资金帐户除费用收取外不得相互支付,而且费用支付要求期货公司出具相关证明和有权人签字,经我行专门会计人员审核无误后予以支付,等等。
第三,不断加强技术创新,通过银期转帐、网上银行为期货公司的保证金封闭管理提供便捷的结算手段和技术支持。
我行最早在深圳推出银期转帐系统,较好实现了期货客户保证金专用帐户与期货投资者资金支付一一对应,解决了客户在期货公司以现金办理出入金的难题,为客户出入金提供了极大方便。这完全符合期货客户保证金封闭管理的要求。
第四,坚持报告制度,加强与深圳证管办的沟通。我行每月定期向深圳证管办报送客户保证金银行存款余额表、大额支付月报表等;不定期核对期货公司的保证金专用帐户的余额数和期货公司的客户权益总额;如遇客户保证金专用帐户出现重大异常情况,及时向深圳证管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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