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 03:5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沈阳环美净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美”)系(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

  沈阳环美净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收到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出的[2003]沈河民一房初字第558、559号《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根据《证券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1(判决书558号)

  1、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及仲裁机构为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2、本案的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原告:沈阳市华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迪”),其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系该公司总经理;

  第一被告:环美;

  第二被告:沈阳环保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集团”);

  第三人:本公司

  (2)纠纷的起因

  华迪与环美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华迪为环美装修水厂及办公室,工程款为35万元。工程完工后,经结算为20.2万元。环美尚欠工程款20.2万元。经华迪多次催要,环美将环保集团抹帐的房产,位于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134号环美花园的62号、63号车库抵给华迪尚欠工程款。该房产未办理房产手续,原告无法更名过户。

  法院认为,该案件在法律上与本公司有利害关系,追加本公司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详见本公司于2003年8月12日、2003年9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第2003-32、2003-43号公告)

  (3)诉讼请求

  Ⅰ、请求法院判令环美返还尚欠工程款20万元。

  Ⅱ、请求法院判令在环美不履行返还义务时将顶帐的环美花园62号、63号车库办理产权手续抵还华迪。

  Ⅲ、请求法院判令环美给付违约金及承担一切诉讼费用。

  3、裁决情况

  2003年7月17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查封沈阳环美净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沈阳环保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坐落于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134号(环美花园)62号(建筑面积为26.366平方米)、63号车库(建筑面积为20.993平方米)。

  4、民事判决情况

  (1)座落于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134号环美花园院内第62号车库(建筑面积26.366平方米),第63号车库(建筑面积20.993平方米)产权归华迪所有,双方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费用由环美负担;

  (2)驳回华迪、环美、环保集团、本公司的其他请求。

  诉讼费5,510元,保全费1,670元,由环美负担。

  二、事项2(判决书559号)

  1、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及仲裁机构为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2、本案的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原告:华迪;

  第一被告:环美;

  第二被告:环保集团;

  第三被告:沈阳阳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开发”),其法人代表为唐丽阳系该公司总经理。

  第三人:本公司;

  第三人:沈阳来客福超市有限公司。

  (2)纠纷的起因

  2001年3月9日,环美与华迪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华迪为环美装修沈阳来客福超市有限公司,工程款300万元。该工程于2001年12月8日竣工验收,工程结算款为295.96万元。环美先后先后支付工程款、材料及以物(电视、汽车等)抵工程款180万元,尚欠工程款约110万元。经华迪多次催要,环美将环保集团、阳光开发到期债务以环保集团(经核实系阳光开发)开发的沈阳市沈河区七纬路45号(中华园)8-A1的房屋以1,013,152.40元抵还给华迪,几方均有顶账协议。该房屋未办理房证、它项权证手续。法院认为,该案件在法律上与本公司有利害关系,追加本公司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详见本公司于2003年8月12日、2003年9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第2003-32、2003-43号公告)

  (3)诉讼请求

  Ⅰ、请求法院判令环美返还尚欠工程款105万元。

  Ⅱ、请求法院判令环保集团、阳光开发在环美不履行返还欠款义务时将顶账的房产中华园公寓(沈河区七纬路45号)8-A1的房证、它权证办理,产权转给华迪。

  Ⅲ、请求法院判令环美给付违约金。

  Ⅳ、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一切诉讼费用。

  3、裁决情况

  2003年7月17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查封沈阳环美净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沈阳环保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阳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坐落于沈阳市沈河区七纬路45号(中华园)8-A1(建筑面积为194.837平方米)。

  4、民事判决情况

  (1) 座落于沈阳市沈河区七纬路45号8-A1号房屋产权归华迪所有,双方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

  (2) 驳回华迪、环美、环保集团、阳光开发、本公司、朱振东的其他请求。

  诉讼费15,260元,保全费5,570元,由环美负担。

  三、其他情况

  本次公告的诉讼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对本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公司密切关注上述事态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2003] 沈河民一房初字第558、559号《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3年11月19日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都市生活掌中搜
激情为你燃烧 就等你哦!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浪二手市场重新开张 新浪青少频道(Y-ZONE)全新上线
  数码摄像机、彩信手机,冬日里的狂拍大奖!让你体验情与爱!
  新东方商务英语—白领成功基石! 英语口语速成攻略 任汝芬领衔冲刺考研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他最需要的是什么
她最渴望的是什么
非常笑话
极品笑话新鲜酷辣
让平凡生活好滋味
图片
铃声
·[朴 树] 白桦林
·[和 弦] 她的背影
·鸟啼铃语 蟋蟀铃声
铃声搜索


企 业 服 务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网站,想要人知道?
商家急寻合资合作!
发传真,你已经落伍了


分 类 信 息
北交大MBA直通车(京)
秋意浓浓美妙重重!(京)
心的冬季旅游(豫)
牛皮癣鱼鳞病重大突破
谁说糖尿病无法治愈!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3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