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细管径荧光灯生产线及厂房和玻管生产线及厂房等资产投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生产和销售的电工牌细管径荧光灯一直拥有着极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是国内仅有的能与国外产品抗衡的品牌之一,为提高产品竞争力,公司在业务整合的规划中,拟将细管径荧光灯生产线及厂房和玻管生产线及厂房等资产投资组建南京华东科技电工照明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登记审核为准)。
南京华东科技电工照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800万元,公司出资475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南京华东电子集团工会以现金48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公司拟以实物资产净值4745.89万元(以最终评估价值为准)投入新公司,不足部分以现金投入。
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所涉及金额在公司股东对董事会的授权权限范围内,无需报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相关主体介绍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工会是社会团体法人,经南京市总工会(宁工)法政字第00120号批准设立,法人代表赵宝林。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南京华东电子集团工会经共同协商,决定投资组建南京华东科技电工照明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登记审核为准),新公司注册资本4800万元,公司出资475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南京华东电子集团工会以现金48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公司拟以实物资产净值4745.89万元(以最终评估价值为准)投入新公司,不足部分以现金投入。新公司主要从事电光源产品的制造和销售。
公司以细管径荧光灯生产线及厂房和玻管生产线及厂房等资产作为投资,其中,细管径荧光灯生产线为98年股份公司以募集资金从台湾力亚公司进口的设备,现租赁给华利佳公司使用,设备状况良好,无抵押,该生产线和厂房原值5470.3万元,截止2003年10月末净值2556.32万元;玻管生产线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现租赁给集团公司使用,属于关联交易,本次投资完成后该项关联交易不复存在,设备状况良好,无抵押,该生产线和厂房原值2705.11万元,截止2003年10月末净值2189.57万元。两项实物资产净值共计4745.89万元。
以上租赁事项均已在公司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南京华东科技电工照明有限公司的意向,尚未签订投资合同。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产以经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后的价值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的目的:细管径荧光灯生产线主要生产Φ25节能型直管荧光灯,玻管生产线为其配套细管径玻管。Φ25节能型直管荧光灯的生产符合国家大力发展绿色照明的产业方向,市场需求广阔,本次投资是公司照明业务整合的重点内容,两者的有效结合能够充分利用独立的市场运作机制,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减少荧光灯生产流通环节的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从而增强“电工”荧光灯的市场竞争能力。
投资的风险:主要是市场恶性价格竞争导致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及管理不善引致的风险。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投资将强化电光源业务流程控制,有助于降低光源业务整体生产成本,拓展产品的盈利空间,增强核心业务竞争力。同时主动的避免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进一步实现公司规范治理,维护投资者利益。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
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